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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5001000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2)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产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与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3)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管理医药储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所需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反垄断相关工作。 (4)负责提出本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按市政府批准权限组织规划重大工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批;对信息化重大投资项目和市级建设财力信息化项目提出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平衡、管理使用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和信息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工业和信息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5)负责全市工业园区建设的规划、统筹和指导;负责指导编制全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招商方案等;负责起草工业园区产业发展目标和配套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等。 (6)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改造,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组织实施有关国家、本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项目,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信息化工作中的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管理;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7)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提出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推进工业、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8)建立服务全社会企业的工作体系;加强对中央、省在普洱企业服务;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维护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归口管理和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9)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10)负责对机械、冶金、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炭、石化、黄金、电力、轻纺、食品、医药等工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地方性行业规划、产业技术政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日常运行的监控协调;参与指导、管理、协调和推进能源综合利用工作。 (11)负责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监督煤矿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负责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作;负责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生产、技术改造,技改项目核准,负责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指导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煤炭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12)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13)负责本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 (14)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负责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承办普洱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安排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化宣传培训、普及教育和专业人才预测、规划等工作。 (15)提出改善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融资和申报上市工作;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指导信用服务行业,推动信用服务行业的培育和发展,组织协调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促进经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16)负责审查全市无线电台站(网)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按照权限审批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核发无线电台站执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负责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制定地方性无线电管理制度;依法对辖区内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进行管理;指导全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 (17)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管理。 (18)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审批项目以市人民政府公布保留的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机构情况: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普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设立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设1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设4个独立事业机构,即:普洱市信息技术发展中心、普洱市无线电监测站、节能监察支队、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3.人员情况:2018年单位在职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机关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8人。2018年末在职实有70人(财政全供养),其中:行政53人(含工勤人员编制3名),事业17人。离休11人(含企业代管离休人员4人)。遗属、落实政策干部及享受部分生活待遇人员11人,临时聘用人员11人。2018年离休病故1人、事业退休1人,行政退休3人(含工勤人员1人)。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市工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工信息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全会、市两会精神, 坚持“面向基层、服务企业”为宗旨,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稳电力、抓非电,推项目、抓投资,建园区、抓企业,强作风、抓服务,全市工业经济持续下滑的态势得到遏制并逐月回升。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工业经济逐月回暖。1至8月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6%,比一季度回升2.5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回升0.8个百分点,塌全年目标(12%)6.4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12位;预计1至9月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以上,其中:9月全市规上工业产值当月增长6.16%,累计增长0.76%;电力当月增长82.24%,累计增长32.98%;非电当月下降7.6%,累计下降4.46%,非电工业仍是制约工业增长的主要原因。 (二)工业投资持续乏力。1至8月,全市工业投资完成212578万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2406984万元的8.8%),同比下降7.5%,其中:非电工业完成投资167057万元,同比增长2.8%;电力投资完成45521万元,同比增长29.0%。 (三)园区改革全面推进。1-9月,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14亿元,同比增长0.14%,;预计上缴税金总额7.04亿元,同比增长16.17%;预计实现利润8.1亿元,同比增加0.75%;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09.41亿元,同比下降8.08%;预计完成全部全部主营业务收入109.47亿元,同比下降9.5%,;预计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29亿元,同比减少8.72%,占目标任务50亿元的58%;实现入园区企业5户。 (四)电力工业贡献突出。1-9月发电量达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累计发电283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下降3.5%,降幅比上半年收窄5.5个百分点。全市电力工业产值当月增长38.3%,累计增长8.7%;预计规上电力工业增加值9月同比增长51.8%,累计增长14%。 (五)民营经济释放活力。截至6月底,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113.87亿元,同比增长8.4%,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排名全省13位;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40.6%。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从业人员、注册资金持续增长,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15.24万户,同比增长15.62%,其中:个体工商户13.39万户,比上年同期新增1.79万户,同比增长15.44%;私营企业1.84万户,比上年同期新增0.27万户,同比增长16.94%;三资企业110户,比上年同期新增9户,同比增长8.9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38.39万人,同比增长15.59%,其中: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25.37万人,同比增长18.20%;私营企业从业人员13.02万人,同比增长10.81%;全市民营企业完成注册资金798.46亿元,同比增长19.25%。民营工业、民间投资和上缴税金有所回落,全市民营工业增加值累计完成32.24亿元,同比增长6.3%,增幅比一季度回落2.6个百分点,占工业增加值比重52.4%,占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28.31%;全市民间投资增速12.6%,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27.7%,与上年同期比回落1.6个百分点;上缴税金13.45亿元,同比下降7.82%。 (六)两化融合作用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宽带中国”国家战略,加快推进4G移动通信网络、宽带乡村在内的互联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市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从2016年末的220GB提升至2220GB,IP地址总量增加到21.2万。全市固定宽带接入用户43.55万户,已实现所有行政村以上光纤宽带全覆盖,自然村通光网率达到61%。无线宽带网络实现城镇、边远农村、公路、旅游景点、重要交通干线的覆盖,4G用户数达145.34万户,所有行政村4G网络信号全覆盖,普洱移动公司自然村4G覆盖率达87%。大力推动三网融合,提高农村有线电视普及率,电信IPTV用户达到12万户,先后建成省市100G、市县20G的OTN数据传输网和1550nm全频段CATV传输系统,完成了思茅、景东、镇沅、景谷、江城5个县县城以上区域性有线电视网络的双向化改造工作。 (七)工业招商亮点频频。景谷红狮水泥项目、普洱华侨城双创康养新区项目、普洱市水电大数据产业园、普洱同景教育康养新城项目、宁洱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澜沧边贸加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普洱市综合能源转型升级项目、普洱市新能源汽车项目、景东文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雪莱特普洱充电柱生产及应用配套项目、江城县服装加工建设项目、大唐汉方儿童药项目等陆续落地,对普洱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创新驱动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八)节能降耗超额完成。2018年省下达我市节能任务为单位GDP能耗下降2.3%,“十三五”任务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10%。普洱市二季度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183.45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5.19%,增长量同比去年下降3.13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下降2.60%,较上年同期多降0.08个百分点,全市GDP增速8%,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预计普洱市2018年单位GDP能耗下降2.3%以上,圆满完成省级下达目标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区)通力配合下,通过全市工信系统的共同努力,预计2018年全市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培育规上企业5户;预计完成规上工业企业主营业收入260亿元,规上工业企业利税总额38亿元。预计非电工业投资增长16%。预计全年发电量达395亿千瓦时。全市工业园区预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87.5亿元,同比增加13%;预计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50亿元,同比增长14%;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3亿元,与去年持平;预计完成1000万元以上招商项目15个。预计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达10.5%以上。预计单位GDP能耗下降2.3%。预计电信业务总量增速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普洱市信息技术发展中心、普洱市无线电监测站、节能监察支队、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36,844,378.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44,378.34元,占总收入的99.7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7%。与上年对比增加9,754,916.33元,增长36.01%,其主要原因:一是因2018年人员工资大幅上涨;二是无线电监测站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33,319,633.72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3,593.18元,占总支出的51.51%;项目支出16,156,040.54元,占总支出的48.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237,116.00元,增长23.03%,其主要原因:一是因2018年人员工资大幅上涨;二是无线电监测站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63,593.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95,206.13元,增长10.25%,其主要原因:2018年人员工资大幅上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56,040.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81,259.76元,增长42.03%,其主要原因:无线电监测站项目支出增加。2018年新建站点为7个,其中无线电监测二类站2个,无线电监测四类站5个,建设总资金为10,398,600.00元,并搬迁了3个站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88,983.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1%。与上年对比增加6,145,815.78元,增长22.81%,主要原因:一是因2018年人员工资大幅上涨;二是无线电监测站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75,3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主要用于派驻机构工作经费50,000.00元、2018年度“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9,000.00元、工业经济暨经济普查工作经费149,277.00元、市工信委会议经费167,110.00元、人才培训及运行业务经费1,5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59,4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31,97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1,05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5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74,000.00元、死亡抚恤211,752.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9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62,492.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432419.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08507.2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1565.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5,240,005.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1,200,002.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9,636.07元、无线电监管8,119,951.27元、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986,886.00元、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600,530.09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51,6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921,726.00元、购房补贴129,90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67,199.00元,支出决算为513,779.41元,完成预算的44.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83,600.00元,完成预算的7.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7,145.41元,完成预算的21.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7,145.41元,完成预算的2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3,034.00元,完成预算的15.6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支,主要原因:外商到普洱考察接待支出增加;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其主要原因:无线电监测站一辆移到监测站云J16869费用2017年计入维修(维护)费中,按市财政要求2018年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是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支,主要原因:2018年发生徐红斌同志境外出访费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88,752.68元,增长2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83,6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107.32元,下降6.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260.00元,增长13.1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支,主要原因:外商到普洱考察接待支出增加;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其主要原因:无线电监测站一辆移到监测站云J16869费用2017年计入维修(维护)费中,按市财政要求2018年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是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支,主要原因:2018年发生徐红斌同志境外出访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3,600.00元,占16.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145.41元,占48.10%;公务接待费支出183,034.00元,占35.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3,6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随普洱市物流产业发展和大通道建设项目合作代表团出访英国、捷克。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145.4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7,145.4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3,03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3,0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商到普洱考察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4,434.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461.09元,下降16.19%,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55,255,564.76元,其中,流动资产3,806,487.40元,固定资产50,131,049.03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37,800.00元,减累计摊销19,771.67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83,452.1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04,537.13元,固定资产增加660,886.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1,337,8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925.96平方米,账面原值605,010.0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9,762.3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15,4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31,8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5,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7,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15,4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11,215,4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31,8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5,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7,80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50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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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表20190912030344244.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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