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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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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5001000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
2.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产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与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3.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管理医药储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所需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反垄断相关工作。
4.负责提出本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按市政府批准权限组织规划重大工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批;对信息化重大投资项目和市级建设财力信息化项目提出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平衡、管理使用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和信息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工业和信息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5.负责全市工业园区建设的规划、统筹和指导;负责指导编制全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招商方案等;负责起草工业园区产业发展目标和配套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等。
6.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改造,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组织实施有关国家、本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项目,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信息化工作中的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管理;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7.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提出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推进工业、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8.建立服务全社会企业的工作体系;加强对中央、省在普洱企业服务;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维护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归口管理和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9.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10.负责对机械、冶金、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炭、石化、黄金、电力、轻纺、食品、医药等工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地方性行业规划、产业技术政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日常运行的监控协调;参与指导、管理、协调和推进能源综合利用工作。
11.负责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监督煤矿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负责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作;负责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生产、技术改造,技改项目核准,负责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指导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煤炭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12.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13.负责本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
14.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负责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承办普洱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安排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化宣传培训、普及教育和专业人才预测、规划等工作。
15.提出改善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融资和申报上市工作;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指导信用服务行业,推动信用服务行业的培育和发展,组织协调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促进经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16.负责审查全市无线电台站(网)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按照权限审批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核发无线电台站执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负责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制定地方性无线电管理制度;依法对辖区内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进行管理;指导全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
17.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管理。
18.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审批项目以市人民政府公布保留的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一、2017年工作亮点
(一)工业经济持续增长,质量效益持续提高。2017年,全市工业在电力工业强劲拉动下实现高开并保持持续增长,1—10月,全市实现发电32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9%,电力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6%,拉动全市规上工业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7.8%,实现利税14.14亿元,同比增长137.4%。
(二)开展工业经济攻坚百日会战。按照《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工业经济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工业经济攻坚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利用三个月一百日左右时间,抽调市、县一百名以上工信系统干部组成工作队,深入一千户左右企业广泛调查研究,通过打造一批行业领军企业、搭建两个平台、完善三个机制、抓实九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100亿元,力争实现两位数增长。
(三)加大投资力度,抓实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加大工业投资力度,推进重大重点项目建设,非电工业投资稳步增长,占全部工业投资比重提高,1至10月全市非电工业投资完成385587万元,同比增长8.6%,占全市工业投资439618万元的 87.71%,比2016年同期的80.01%上升了7.7个百分点,比2015年同期的78.90%上升了8.81个百分点,比2014年同期的45.48%上升了42.23个百分点,全市工业投资重点已逐步由过去的以电力为主,转变为以非电工业为主。北京汇源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果汁饮料灌装生产线建设、普洱致诚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环保水处理设备生产研发、镇沅华硕贵金属发展有限公司金精矿综合利用、孟连祥和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干馏高效炭化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投产;“中国普洱云”、大唐汉方现代医药科技园建设、云南精品咖啡加工园区建设、云南墨江紫光紫米精深加工、云南金塬现代有机农业综合开发、普洱淞茂滇草六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冲泡颗粒产业化、墨江县国里畜牧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墨江县肉联厂、澜沧恒业志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澜沧锰银矿采选等项目加快推进;普洱林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技改扩建、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生活用纸技改等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效。一批重大重点工业项目的实施,增强了工业发展的后劲。
(四)强化企业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一是打造一流的中小微企业服务窗口。截至2017年9月,窗口平台累计带动服务机构60家,开展各类服务活动29次,服务企业500家次,累计开展“六大工程与行动”6期。2017年普洱市共向省工信委申报服务券补助经费600万元,实际到位450万元,截至目前,累计向全市103家小微企业发放服务券181万元,通过发放服务券为企业减负增效。二是抓政策的贯彻执行。出台了《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政策措施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等文件。在全省率先编制发布《普洱市“十三五”民营经济发展规划》。三是着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健全完善相关金融联席会议机制,创新设立“转贷通”业务,帮助企业缓解银行贷款“转贷”、“过桥”压力,2017年累计服务全市中小微(民营)企业308笔(次),转贷金额17.16亿元,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节约转贷费用7083万元。四是认真组织实施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通过开展2017年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全市共有706户企业申报直接补助资金,初审699户,会审697户(其中年初省民营办下达的650户任务数已完成会审, 11月下达宁洱县的80户任务数已会审47户),会审数占任务数的95.5%,拨付680户(其中年初省民营办下达的650户任务数已完成拨付,11月下达宁洱县的80户任务数已拨付30户);全市共有640户企业申报银行贷款,会审269户,放贷201户,放贷9871万元。2017年争取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方向)民营经济项目8个,争取扶持资金420万元。五是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工作。截止2017年9月份,全市共313名领导干部挂钩联系514户企业,其中:市级34名厅级领导挂钩联系80户企业;10县(区)279名处级领导挂钩联系434户企业。市、县挂钩联系领导共计帮助企业研究解决实际困难605件。
截止三季度,全市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161.32亿元,增速为9.0%,占全市GDP比重38.7%;民营工业增加值累计完成40.73亿元,占工业增加值比重47.8%,增速为9.9%;民营工业增加值占民营经济增加值的25.25%;实缴税金 19.99 亿元,同比增长35.29%,占全市财政收入的51.7 %;市场主体户数达13.7万户,同比增长15.29%;全市民营经济从业人员34.7万人(含投资人),同比增长15.96%。2017年全市民营经济从业人员预计达35万人;民营经济增加值预计能达到263亿元,同比增长9.5%。
(五)园区建设和发展取得新进展。以理顺和完善全市工业园区运行体制机制为中心,以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加大园区招商引资、狠抓园区经济运行为重点,以抓好园区改革为发展思路,全力推进园区建设、搞活园区经济,园区建设跃上新台阶,园区发展进入新阶段。争引省级财政扶持资金200万元,努力协调解决施工进程中各类问题困难,推动园区固定资产投资进展。前三季度,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4.12亿元,普洱园区标准厂房、园区道路,景谷园食品加工区,澜沧园区唐胜片区等基础设施进展顺利。截止2017年9月底,全市工业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19.03亿元,同比增长9.22%,完成全年目标169亿元的70.43%;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31.77亿元,同比增长0.28%,完成全年目标43亿的73.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29亿元,同比增长21.13%,完成全年目标155亿元的77.6%。园区经济各项指标基本按时间进度要求完成。
(六)加快企业技术创新。组织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认定,2017年全市通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户,通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户,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9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6户。
(七)全面完成相关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在按要求全面完成普洱市“十三五”绿色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同时,按照《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普发〔2016〕12号)、《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普洱市重点产业发展领导推进机制的通知》(普办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聘请省政府政策研究室、省工信委、上海交大、云南大学等部门专家成立了规划编制课题组,深入到全市10个县(区)开展产业调研,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结合普洱市实际和《云南省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发展规划》《云南省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完成了《普洱市以绿色载能、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为重点的绿色工业发展规划》和《普洱市以信息产业为重点的智能产业规划》的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工作,目前2个规划的送审稿已报市人民政府待审批。
(八)信息化快速发展。一是无线电管理更加规范。开展无线电宣传活动,开展基站电磁辐射正面宣传,编制《“十三五”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完善县级无线电管理机制。加大无线电行政执法力度,全面清理无线电台站,准确掌控各类无线电台站和频率分配的使用状况,掌握无线电管理主动权。2017年,全市基站12164个,持证率达100%。严厉打击“伪基站”、“黑广播”等违法行为。二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把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纳入城乡发展规划体系,成立“普洱市公众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编制《“十三五”无线通信网络基础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宽带中国”国家战略,加快电信普遍服务实施,推进4G移动网络、宽带乡村在内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宽带提速降费,促进三网融合发展。实现行政村以上4G网络覆盖率和光纤接入率达到100%、接入带宽达到100M。2017年完成铁塔基站建设2298个,完成投资2.5亿元。提高通信保障能力,组织通信运营商制定《普洱市通信应急预案》,加强通信应急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通信保障工作。三是“移动互联网+”行动计划取得顺利。目前,已在“移动互联网+”平安城市、电子政务、教育、医疗、旅游等众多领域进行推广运用,全市的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为全面推进省政府“一部手机游云南”创造有利条件。四是信息化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产业发展、“互联网+”战略和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切实推动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制定了《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贯彻意见》《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国普洱云”项目建设的通知》《普洱市以信息产业为重点的智能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信息化建设相关文件。围绕实施“云上云”行动计划及培育信息产业龙头企业的相关要求,将“中国普洱云”项目作为信息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引进互联网龙头企业,建设新型信息产业园区。目前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有富士康、同方股份、航天云网等24家知名企业,项目主中心建设进入具体工程实施阶段。行业信息化应用不断提升。以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云计算及应用发展作为推进“互联网+”的基础工作,重点突出创新创业、绿色工业、电子商务、旅游文化、政务服务等12个重点领域的应用,同时提出培育互联网产业,作为“互联网+”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信息化在各行业、各领域得到普遍应用,互联网与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得到提升。五是围绕“平安网络”建设扎实开展好信息安全工作。加强与网信、公安、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做好信息安全检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及软件正版化工作。积极处理网络安全事件发布预警和通知,做好防范工作。开展全市重要工业企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调查,落实《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指南》,提升工控系统信息安全水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2,12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07,75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8,319.2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9,4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4,864.00元,死亡抚恤291,784.00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68,519.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医疗1,441,600.1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32,726.5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4,192.39元;
4.农林水(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10,000.00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931,12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828,040.80元,购房补贴103,086.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14,726.26元,下降49.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5,444.26元,下降52.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9,282.00元,下降44.4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委高度重视“三公”经费支出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公务用车改革减少6辆车。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3,252.73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3,252.7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务及执法执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774.00元。其中: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5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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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20180917101458902.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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