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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3/20240322-00004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4-26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文  号: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04-26   作者:财政陈鼎锋 点击数: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16.72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6万元,公务接待费53.1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7.58万元,同比下降6.10%。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未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3.12万元,较2016年的54.04万元减少0.92万元,主要是由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经费支出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引进相关企业及接待国家、省、市、县(区)有关部门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6万元,较2016年的70.26万元减少6.66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务用车改革导致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6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云南省范围内市、县(区)、乡(镇)、村,节能环保监管、宣传工作;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工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

  
附件【附件6.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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