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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普洱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普审社报〔2019〕2号)整改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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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普洱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普审社报〔2019〕2号)
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云南省普洱市审计局 审计报告》普审社报〔2019〕2号提出的问题,普洱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批复及编制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审计提出问题,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班子成员、各科室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整改促工作,对2020年度预算精心组织,精准预算,确保以后年度严格按照预算项进行支出核算。
(二)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1.我局已按照审计决定于2019年7月17日将重复报销的费用清退收回待缴省级财政。
2.对财务核算不规范部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试行)》的有关规定,杜绝财务核算不规范事项发生。
(三)往来款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与局属单位的往来部分,我局已按照审计报告要求于2019年7月与往来单位进行对账,拟定方案,拟于2020年12月前完成清理、结算。对于向财政借款及其他应收款部分,因历史原因形成,我局将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尽快按照财政部门的建议进行清理结算。
(四)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按照审计报告要求于2019年7月24日完成固定资产入账。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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