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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中共普洱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普洱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整改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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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中共普洱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普洱市审计局审计报告》
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普洱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普洱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普审委办报〔2019〕1号提出的问题,普洱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经济监督权方面
(一)往来款长期挂账3474384.35元。
1.市农业局及部分下属单位80年代末90年代初单位与财政借的支农周转金在往来款长期挂账3066780.94元,其中:市农业局机关136780.94元、市农科所650000元、市农广校80000元、市种子站600000元、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100000元、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100000元、市经济作物工作站6000000元、市植保植检站100000元、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700000元。
整改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及涉及下属单位已经向对方单位发出对账函,清查往来事项及挂账金额,并对确认的债权及时催收,对债务及时归还。市农广校80000元已缴入市财政局国库。
2.延伸审计下属单位市农广校和渔业发展中心往来款长期挂账407603.41元…….市渔业发展中心其他应收款189472.82元。
整改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已督促市农广校和市渔业发展中心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及时清理、结算。市农广校和市渔业发展中心已分别发出对账公函和对往来款长期挂账进行追缴的通知,对往来款长期挂账进行清欠。
(二)财务核算不规范490399.36元
1.无依据调账96647.96元。市农业局下属单位市农广校2017年………无依据冲账160647.96元。
整改情况:对无依据调整会计凭证核实冲销明细科目,并对无依据调整凭证进行红字冲销后进行调账处理。具体如下。
① 2017年11月47号会计凭证冲回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省校退教材费 32,167.69 (红字)
---中专教材 22,362.25 (红字)
贷:其他应收款---省农广校中专教材 25,513.57(红字)
---孟连农中历年欠教材费 634.25(红字)
---昆明大观印刷厂历年欠款 400.92(红字)
---各县农广分校中专教材 27,981.20(红字)
② 2017年11月48号会计凭证冲回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850.17(红字)
贷:其他应付款---学生水电费 718.17 (红字)
---学生保险 132.00 (红字)
③ 2017年11月49号会计凭证冲回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省校退教材费 15,792.72 (红字)
---省农广校学员证费 3,206.00(红字)
贷:其他应付款---省校退教材费 3,206.00 (红字)
---中专教材(省农广校)15,792.72(红字)
④ 2017年11月50号会计凭证冲回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省校退教材费 22,269.13 (红字)
---农大本专科教材 22,269.13(红字)
附件: 2017年11月 47号、48号、49号、50号会计凭证。
2.账务处理错误64,000.00元。市农业局下属单位市农广校2017年11月44号会计凭证付农大学费冲历年其他应付款科目64000元。
整改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之规定,督促市农广校对错误凭证进行差错调整,对差错凭证调整后由市农广校相关人员与协作办学单位核实经济业事项,确认应付未付债务金额后及时支付资金。
2017年11月44号会计凭证差错调整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农大学费(2015.3.1-2018.2.28 )64,000.00 贷:其他应付款---省农广校大专学费(历年) 10,024.00 (红字)
---市农广校大专学费(历年) 13,540.00 (红字)
---各县交省中专学费 21,350.00 (红字)
---大专实习费(历年) 974 .00 (红字)
---云南省数字化连锁中心(教育协作费)13,043.00 (红字)
---省农广校大专加考费(历年) 5,069.00(红字)
3. 支出依据不充分320508.40元。市农业局下属单位市农广校和市渔业发展中心多项支出仅有发票,无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附件,金额329751.4元(其中:市农广校9243元,市渔业发展中心320508.4元)。
市农业农村局已责成市农广校和市渔业发展中心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规范内部控制,加强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加强费用报销单据的审核把关,完善各项费用的报销流程和相关的原始资料。市农业农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杜绝此类事项发生。
3.扩大开支范围49416元。市农业局下属单位市渔业发展中心2016年用增值放流资金支付接待餐费37236元;2017年用渔业实验示范专项经费支付购书1680元;2018年用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专项资金支付驻村队员食宿费和保险费10500元。
整改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已督促市渔业发展中心加强单位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程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使用资金,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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