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公安在行动】普洱市关于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 ||||||||||||
|
为深化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线索;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三)“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四)制贩毒品及走私可制毒化学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毒赌黑合流的团伙犯罪线索; (五)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犯罪线索; (六)境内外勾连的跨境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七)其它具有涉黑涉恶嫌疑的违法犯罪线索,以及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 三、举报方式 (一)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全国扫黑办即实时受理; (二)普洱市扫黑办线索核查中心举报电话:0879-2122441(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举报邮箱:peshcebgs@163.com(24小时);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879-2886802(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0879-12309(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普洱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879-2159247(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普洱市司法局举报电话:0879-2189353(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尽可能详细,包括被举报人姓名(绰号)、户籍地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以及物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政法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普洱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普洱市公安局 普洱市司法局 2026年8月8日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