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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公安在行动】普洱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6次集体学习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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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普洱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6年第6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公安建设,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质效与公信力。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海峰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内涵丰富、博大精深、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全市公安队伍要深刻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用“十二个坚持”对照审视公安工作,推动全市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结合实际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刑事案件做到“应进尽进”,对照行政案件“正面清单”实行集中统一办理,持续拓展中心功能、细化完善执法指引,牢牢守住法律底线;要构建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推进执法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大力提升执法质效与公信力;要全力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规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会议强调要全面强化法治宣传夯实法治根基,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精准普法三年行动,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决执行“三个规定”,坚持依法依规用权,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警迸发“群雁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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