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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洱冠盛能源有限公司墨江通关加油站规划确认的批复
2024-12-16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20/20241216-00003  公开目录:  加油站规划确认/验收复核  发布日期:  2024-12-16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文  号: 

墨江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关于确认普洱冠盛能源有限公司墨江通关加油站网点规划的请示》(墨工商信请〔2024〕3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商规〔2022〕1号)规定,经市商务局党组会议认真审核后,于2024年11月22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普洱冠盛能源有限公司墨江通关加油站新建项目符合普洱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同意新建,予以确认。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新建加油站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GB50156—2021)及有关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和建设,地下油罐一律采用双层罐,并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同时,必须按照《云南省成品油流通综合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方案》(云商市运〔2024〕6号)、《普洱市成品油流通综合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方案》(普商发〔2024〕16号)要求,安装相关设施设备,符合《成品油流通综合智慧管理平台数据采集技术方案》及《数据对接技术要求》。建议加油站厕所达到旅游厕所A级标准。

二、加油站按批准规模和地址建设。如擅自改变建设规模和地址,未按相关要求建设,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后果自负。

三、建设单位持此批复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建设、土地、消防、安监、环保、气象、质检、地震、林业等相关手续。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通常为三年,可以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两年。企业应在规划确认文件到期前二十日,向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延期,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该规划确认文件自行废止。

四、加油站建成后,应按照《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商规〔2022〕1号)要求,须经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签订符合规定的成品油供油协议,负责初审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市商务局,经市商务局审议通过后,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上报省商务厅备案,企业办理齐备相关证照后方可经营。

附件:规划确认加油站项目表



普洱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规划确认加油站项目表

序号建设单位 加油站名称 地址负责人投资万元)建设规模性质规划点
级别 库容(m³)
1普洱冠盛能源有限公司普洱冠盛能源有限公司墨江通关加油站普洱市墨江县通关镇高速公路连接线旁(原政府食堂斜对面)吴章瀚2000二级90m³<V≤150m³新建“十四五”规划站点:墨江县通关新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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