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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公安局关于政协四届三次会议 第141号提案的答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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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开 居苏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第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物业、保安行业纳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社会公共管理体系的建议》(第141号提案),已交我局牵头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议题一:在税收上,呼吁争取将物业、保安行业纳入“生活服务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将物业、保安服务企业纳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社会公共管理体系。 经我局与普洱市税务局深入沟通对接,普洱市税务局研商反馈情况是: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第8号)第五条之规定和第二条之规定,物业、保安行业属于现代服务业,不符合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生产企业则由省级及以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提案议题二:将物业、保安服务企业纳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社会公共管理体系(或以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安保服务的形式)。 物业、保安服务企业已纳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社会公共管理体系。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广泛组织发动保安、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平安志愿者、外卖员、社区和农村群众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单位内部、居民小区和农村地区巡逻守护工作,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实施群防群治细胞工程建设,推行“红袖套”、“红马褂”工程,积极发动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小区、超市、市场、车站、酒店等部门履行一定安保职责的人员参与“平安建设”。截至目前,已有专职群防群治队员200人,建立群防群治队伍33支共3300人;投入5.8万元制作 发放“红袖套” 10000个、投入32万元制作发放 “红马褂” 4000件。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普洱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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