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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公安局对普洱市第四届人大代表 第二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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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开 刘绍良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强制拆除货运汽车货厢非法安装加高板的建议》(第112号建议),市政府已交由市公安局牵头办理,经认真研究,并及时征询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货车保有量及发生事故情况 从保有量看,截止2019年6月,全市共有机动车114万辆,其中汽车类28.2万辆。28.2万辆汽车中,货车6.3万辆,占汽车总数的22.4%。从事故方面看,长期以来货运车辆肇事比例较大。据统计,全市近三年(2016年-2018年)共受理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856起造成756人死亡,其中货运车辆发生事故144起造成133人死亡,货运车辆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了总数的17.33%和18.22%。 二、已采取的治理措施 (一)公安交警部门方面的措施。在源头管理、路面秩序管理、货车安全性能检验监管、警示教育宣传等方面均对货车非法改装行为进行严管严查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1.加强车管源头管理。对货车办理机动车各类登记业务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都严格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规定,严把“查验关”。 2018年以来,退办并督促整改外廓尺寸不符、加装货厢拦板、擅自改装车厢等问题货车437辆(次)。 2.强化路面执勤执法。严查货车车厢非法安装加高板违法行为,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建立货车长效管理机制,严查货车非法改装和超载超限行为,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非法改装货车进行抓拍,对办理入城车辆进行严格审批。2019年以来在查处货车非法改装行动中,共出动警力2.8万人次,警车8532辆次、检查货车数3.08万辆次,查处货车车厢非法安装加高板违法行为4546起,强制拆除401辆。 3.严格货车安全性能检测监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15年6月成立了“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监管中心”,建立统一联网监管平台对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实行监管。次年6月全市安检机构启用车辆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测量重中型货车外廓尺寸,在检验环节加强货车非法改装管理。 4.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及警示教育。一是按照市级公安交警部门每季度一次、县级公安交警部门每月一次的标准,对货运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二是依托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室),对持有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三是运用多种手段实时曝光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货车及驾驶人。四是及时梳理涉及典型案例,编制短信,全方位向重点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推送宣传。 5.适时开展集中整治。2018年1月,公安交警部门发出开展公路货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联合质监、工商、运管等部门,开展辖区车辆修理厂、汽车美容(改装)店、二手车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摸底排查、联合执法。 (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措施。全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从货车运输市场准入、治超、货车年度审验等方面,加强对货车的规范管理。一是严把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车辆,不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不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二是把非法改装货运车辆纳入了源头治超工作管理。发出《普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运源头超限超载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把非法改装货运车辆纳入源头治超工作之中。三是加强货车的年审查验,加大非法改装货车查处力度,2019年1—6月全市查处货运车辆违法590辆次。 三、存在问题 在办理提案中,经调研并结合日常工作,发现整治货车货厢加高板等非法改装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生产销售源头管理不实,治标难以治本。目前国家对机动车产品实行准入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是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按规定,车辆产品要与《公告》一致,整车生产厂要将底盘和货厢同时生产才能出厂销售,但目前生产销售环节出现种种乱象,生产销售环节管理不到位。 (二)公安交警车管部门“把关难”。由于生产和销售环节存在问题,而车管部门只能依据《公告》和合格证来核查载质量办理业务,无法杜绝“大吨小标”及“小货车大车体”等车辆流入市场。公安车管部门在查验中还频繁遭遇货车经销商裹挟车主肆无忌惮的纠缠、恶意投诉,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路面执勤执法“处罚难”。对货车货厢加高板的非法改装,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超限超载。在超限超载的查处中,货车驾驶人或货主花样翻新逃避打击,“卸载难”导致大多此类违法行为只能罚款放行。此外,法律法规也存在不健全的地方,执法部门对非法改装货车的处理处于了处罚难、难处罚的“两难”境地。 (四)恶性竞争形成恶性循环。随着各种费用的不断增加,货运成本逐年上升,货车车主之间以低运价来争取货源,以超载来弥补低运价,形成恶性竞争、恶性循环。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推动政府牵头、统一抓管。今后,将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取得理解支持,推动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安监、交警、交通、工信、质检、工商、公路、城市执法等部门共同参与,使货车非法改装得到综合治理。在各级政府统一统筹下,公安交警部门继续把好 “查验关”、 “处罚关”、“监督关”,工业与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货车生产环节的源头管理,质监部门要严格货车出厂的质量抽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货车销售的管理,探索运输市场管理办法。二是适时开展集中整治,形成严管重罚态势。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继续强化货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违法曝光。四是动员全社会举报、制止货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公安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动力,积极工作,为营造我市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普洱市公安局 2019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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