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登录 | 注册

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索引号:  1007-/2019-1031003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10-31
 主题词:  公安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文  号: 
普洱市公安局对政协普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函
2019-10-31   作者:市公安局 点击数:  

A

公开

孔丽委员:

您好!

您在政协普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思茅主城区人流密集路口设置申请式人行过街信号灯的建议》(提案号161),已交我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行人过街自助信号灯基本情况

人行过街自助信号灯,又称触摸式人行信号灯、行人自控式信号灯或按钮式行人过街信号灯,是一种由行人通过按动按钮来改变控制信号,机动车绿灯变红灯,人行红灯变绿灯,从而使行人获得一段限定的过街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行人“随时横过街道”,最大的优点就是让行人过街更安全,让行车秩序更畅通。此类信号灯主要安装设置在人行横道两旁和机动车道中间,让行人通过按钮来向信号机触发过街信号,信号机在接收到行人申请过马路的触发信号后,根据信号机的内部设置,适当地改变当前信号灯的状态,从而达到让行人安全通过马路的目的,这种行人横过马路自控红绿灯系统主要适用人流通过时间比较集中的路口,这种行人按钮的设置即方便行人过马路,规范行车秩序,同时也能预防和减少因为行人横穿马路而造成的交通事故。

二、行人过街信号灯近年申请情况

根据交通实时流量造成的矛盾冲突,为解决行人与机动车冲突导致的交通秩序混乱现象,在思茅中心城区市医院、二小及一小摆放设置了移动信号灯,通过半年试运行,效果良好,但移动信号灯存在使用时间短,维护成本高、配时不合理、不符合国家相关设置标准等问题。

至此,2018年是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开局之年,交警支队根据中心城区实际交通情况,为确保行人横过街道时更安全,行车秩序更畅通,分别选取一小门口、二小门口、市人民医院门口、四中门口、职教中心门口等五个重点点位申请设置永久式人行过街信号灯并对其进行联网控制,可根据路段交通流及行人过街需求对灯控进行实时调控,保证周边交通出行需求。并汇同其它交通重点项目,形成交通设施项目经费书面申请及估算表,呈请市创文办核实批准,但未获得批复,因此该项目未能得到建设。

2019年,为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地测评中,交通秩序类测评少扣分、不扣分,为确保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及文明意识,为确保日常交通秩序畅通、有序,交管部门于5月20日提出交通项目经费预算及往年欠账书面报告;6月14日,根据市创文办通知要求,再次将行人过街信号灯预算及各类交通项目预算表整理汇总后上报市创文办,目前,暂未得到批复。

三、近期处理情况及下一步规划

自收到提案后,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已将增设行人过街信号灯项目列入重点工作,先后三次组织思茅区交警大队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对建议的可操作性及相关上报事宜进行分析讨论,并实地对第一小学及市人民医院门口等点位进行了勘察,形成了一致意见。7月18日上午,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鸿彬率队在中心城区各重要点位开展创文实地考察中,交警支队陈林副支队长就增设行人过街信号灯提出相关建议及说明,得到王部长及同行各领导的肯定。同时,王部长指出,联同其他交通项目资金问题,要求区政府尽快落实资金配给,保障各项交通设施工程必须在实地测评前顺利完工并使用。

下一步,为了进一步提高智能交通管理指挥系统的效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行人过街路段增加自助式过街行人信号灯。我局将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快推进建设行人信号灯的步伐,争取将科技管控力量充分应用到实际管控之中,争取将此项工程建设为亮点工程,以此提升普洱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及文明意识。

非常感谢您对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动力,积极工作,为营造我市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普洱市公安局

2019年8月20日

  
附件【附件.rar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