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公安局对政协普洱市第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函 | ||||||||||||
|
A 公开 居苏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第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广“行车卫士”车辆防盗系统安装,促进社会治安防控联动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5号提案),已交我局牵头办理。现答复如下: “行车卫士”车辆防盗系统推广应用,在预防车辆被盗和协助公安机关查找被盗车辆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目前因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来支撑“行车卫士”车辆防盗系统的推广和安装,建议系统安装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加大宣传,使群众了解系统功能后自愿安装。具体工作由大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移动公司、诚泰保险公司三方协商开展工作。公安机关治安、交警和刑侦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助做好“行车卫士”车辆防盗系统的指导和宣传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普洱市公安局 2019年8月7日 |
||||||||||||
|
附件【附件.rar】 |
||||||||||||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