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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7-/2018-1126007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8-09-26
 主题词:  公安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文  号: 
普洱市公安局对政协普洱市四届一次会议 第17号提案的答复函
2018-09-26   作者:市公安局 点击数:  

A

公开

李婕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普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更改普洱大道与洗马河路交叉口车行道建议》(第17号提案),市政府已交由我局牵头办理。收到该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并下发《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普公交传〔2018〕100号),同时组织交警支队、各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召开会议研究,认真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思茅城区所有的道路都是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GB5768-1999)的规定而施化的,直行与左转信号灯同时放行,是根据路口车流量设置的,每个路口都是根据路口的车流量进行设置,左转灯和直行灯分开有利有弊,如果在车流量大的路段直行、左转分开放行,信号灯周期必然会延长,增加车辆排队等候的时间,导致车辆流动慢,路段的交通压力增大。马路的宽度和车流量都会对红绿灯的设置有影响,作为交管部门,会尽可能地挖掘道路资源。驾驶员在经过直行左转混行路口时,也要注意避让对向直行车辆和行人。

根据洗马河路口车流量的统计分析,区交警大队已在两个月前把该路口的左转放行方式已做延长放行时间处理。关于李婕委员提出的把洗马河路口(南向北)的直行车道增加左转车道的建议,由于该路口属桥梁下方通道与普洱大道辅道交叉形成,而桥梁下方通道有效路面过于狭窄,不能满足两辆小型汽车同时并排通过,如将由南至北同一方向两车道均设置为可以左转,我们认为这样设置会存在以下问题:1、将造成左转车辆抢道现象,有左转车辆待转时就会影响到后面直行的车辆通行,造成拥堵的车辆增多,极大降低通行效率;2、提高事故隐患。左转车辆争抢通过,易诱发事故发生,导致左转车辆、直行车辆全部无法通过,造成该路口全面堵塞。因此,在该路口没有改扩建前,不建议对该路口车行道进行调整。下一步,我们将针对该路口实际情况,由区交警大队在高峰时段派出警力强化管控力度,同时进一步优化该路口信号灯配时,提高通过效率。

感谢李婕同志对思茅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的建议,我们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深入开展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为群众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普洱市公安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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