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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公安局关于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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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3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市公安局人大代表建议5件(主办1件、协办4件)、政协提案17件(主办5件、协办12件),内容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边防基础设施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亚洲象保护等方面。截至2023年7月28日,主办的1件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均严格规范按程序办理完成,同时,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协办件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庆元书记、王刚市长对办理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会精神。3月2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金志锋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五级责任制”及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五定要求”,成立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检查督导和各项目常工作。制定《普洱市公安局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及办理要求,切实增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强化宗旨意识和效率意识,按照“三法三化”和“三个马上”的要求,及时研究、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力有序推进。 二、压实责任,规范办理工作。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办和年度考评,各办理责任部门制定办理工作方案,严格执行“五级责任制”和“五定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按流程规范化办理。对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联系协办单位,走访人大代表和提案者,与其进行面对面的商谈,准确了解掌握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求,加强沟通协作,在充分协商、调研的基础上,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解决型”转变。对协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在公安职责范围内认真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参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始终与承办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办理工作及时进行指导、催办、督办、检查。坚持100%满意的标准,对存在分歧的答复反复面商沟通,对答复内容及时调整修改,保证办理进度,确保办理质量。2023年,市公安局主办1件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为“A类”3件、“C类”3件。 三、深入调研,充分沟通协商。严格遵循“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把协商贯穿于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办理全过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仔细分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人大代表、提案委员和群众的期盼,有效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市公安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联系每一位参与联名的代表、提案者,通过座谈、电话、微信、信函等方式,汇报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征求人大代表、提案者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答复意见,确保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2023年,市公安局主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涉及人大代表4人、提案委员8人,对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市公安局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推动同一类问题解决上还有差距,“结果满意”转变还不够明显。下步,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办好建议、提案是职责所系、发展所需、民生所盼,以具体问题为小切口,研究推动同一类问题解决,在解决问题中研究推进部门重点工作,切实把“两会”精神转化为普洱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为实干兴普、推进普洱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普洱市公安局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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