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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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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831201000 普洱市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公安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负责收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社会治安情况。 3.加强公安法制建设,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的规划与建设,督查全市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与执法活动和监管安全工作。 4.指导、监督、组织依法管理外国人、口岸边防检查和出入境工作以及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同外国及港澳等地区警方的警务交流与合作。 5.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刑事技术、技术侦察、机要通信等公安科学技术的规划、发展、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市公共视频监控网络建设、使用,负责公安信息网络、应用系统、数据库的运行维护和公安无线电管理。 6.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违法信息的监控;负责公安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7.负责反恐怖工作,组织开展反恐怖基础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组织侦办涉恐案件,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落实反恐防范措施的情况。 8.负责边境维稳工作,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掌握边境地区动态,制定维护边境地区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并协同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组织打击走私违禁物品、非法偷渡等跨国犯罪活动,指导组织全市公安机关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警方开展警务交流与合作。 9.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全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在市内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依法管理。 10.负责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直接受理或组织、协调对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和处置;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查处;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指导各级公安机关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11.指导、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禁毒国际合作;组织抓好禁种、禁吸、禁制毒品工作,协调职能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组织开展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 12.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监督保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13.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普洱市公安机关紧扣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统筹守边境、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建立维护稳定新模式,完善打防管治新举措,总结打击跨境犯罪新战法,固化疫情处置新流程,构建战时激励新机制,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边境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为牵引,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力保障边境安全稳定,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硬仗取得全胜、完胜,实现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边境安稳“四安目标”。 1.党的二十大安保硬仗取得全胜 把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最为2022年最大的政治任务、贯穿全年公安工作的主线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市、县公安机关键全完善“1部1办7个专项工作组和10个督导检查组”的安保组织架构,形成“1+7+62”机制方案体系,建立内地县(区)对口支援边境县工作机制,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清单》4批次199项,全市公安机关预警防范、打击处突、工作落实能力得到全面检验和提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2.边境安全屏障得到全面筑牢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提升边境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区域联管、警种联治、部门联动、军警联防、群众联巡;完善人、技、物“三防”融合应用和边境派出所、抵边联防所“两所”联勤联动工作机制,采取“全系统轮值打击、全链条集群打击、全方位协作打击”的战术策略,组建专业打击队、专案攻坚队,重拳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把群众与涉边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纳入见义勇为奖励保护范围,全链条打击偷渡、赌博目标案件22起,查获非法出入境人数同比下降70.6%,成功侦破部督“7.24”专案,打掉一个盘踞在中缅边境涉及12个省(市区)的特大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团伙。 3.抗击疫情彰显普洱公安担当 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国之大者”,忠实履行社会管控、流调溯源、数据推送、区域协查、封控隔离、涉疫维稳、治安秩序维护等职责任务,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科学精准防控疫情,牢牢守住了疫情不扩散、不外溢底线。105次与毗邻国家(地区)不同层级领导会谈联系,敦促其加强边境管控和疫情防控,确保境外滞留中国籍人员有序回国。 4.突出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采取合成作战、结对打击、专案攻坚、资源下沉、挂牌整治等有效手段,严厉打击、着力整治影响群众安全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部署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边境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及命案防控、风险化解等系列专项行动,对3个县区、9 个乡镇、20个抵边村进行挂牌整治,全市刑事立案同比下降 14.24%、综合破案率上升 6.43%,缴毒数量全省第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综合评价居全省边境州市第一。 5.社会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加强重点物品、重点场所等治安要素管控,全面排查化解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兜牢防线、兜住底线。查破涉枪涉爆案件 204 起,收缴一批非法枪爆物品;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分别下降 19.49%、23.93%、25.26%、39.42%,“减量控大”全省排名第二,全市未发生重大公共安全和道路交通事故。 6.警务实战效能实现持续提升 深入推进“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警务机制建设,在 14 个城区派出所和 52 个乡镇派出所建立综合指挥室,实行实体化运行,健全社区警务与网格化服务管理联动机制,推动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与 110 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落实战时“四项机制”、重大敏感警情快接快处“双快”警务机制,设置屯警点 31 个,划分“1、3、5”分钟处置区 128个,实行屯警街面、动中备勤、巡中处警,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7.治安防控网络得到系统织密 全力推进环边管控、环市防控、环县(区)封控“三圈两站一面”圈层防控体系建设,建成 55 个圈层查缉站点和升级改造 78 个、补盲新建 48 个电子卡口设备,市域范围内主干道基本实现全域闭合。深入推进城区“一区一警两辅警”、乡村“一村一辅警”建设,85 个社区、993个行政村配备民警和辅警,全力支撑创建无发案小区(村组)建设。 8.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发力 出台《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及14个配套机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造派出所“微车管所”等服务群众项目,优化出入境证件办证流程,为疫情防控和境外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出入境通行便利,有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市公安局4个招商项目有序推进,思茅分局和江城县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单位”。 9.全力推动警力下沉保障下倾 建立重大安保及等级勤务下沉警力加强社会面防控工作机制,构建“平战结合、警力整合、多警联动”巡逻防控模式,组织 200余名警力下沉县(区)、32 名警力驻守边境联防所,提升市、县两级快反、增援、协同能力。争取、安排经费补助 10县(区),为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中心和边境联防所配备一批皮卡车、摩托车和做好日常生活保障,做到基层单位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10.公安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树牢“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理念,抓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措施,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扎实开展“云南公安党旗红”、“百名局长千名所长万名民警大走访”主题活动,精心打造铸牢“四维”党建矩阵,强化战时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精气神进一步提振,营造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涌现出了一大批英雄模范和先进典型,全市公安机关有 19 个集体、4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8个内设机构,包括:警令部、政治部、科信处、机关党委、法制支队、警务保障处、技侦支队、网安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国保支队、交警支队、禁毒支队、监管支队、特警支队、反恐支队、戒毒所、外管处、看守所、警卫支队、警察协会、森警支队、糯扎渡库区分局、新侦支队、景迈机场分局、思茅机场分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普洱市公安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公安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7人。其中:行政编制35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9人(离休0人,退休159人)。 实有车辆编制54辆,在编实有车辆5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48,956,616.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861,521.84元,占总收入的99.0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95,095.00元,占总收入的0.9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9,107,904.75元,增长124.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7,855,434.75元,增长125.8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其他收入增加1,252,470.00元,增长44.06%,主要原因分析是云南省公安厅对普洱市公安局案件补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49,088,019.41元。其中:基本支出128,835,788.21元,占总支出的28.69%;项目支出320,252,231.20元,占总支出的71.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6,467,738.71元,增长121.64%,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民警和辅警人员增加,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609,541.86元,增长35.29%,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民警和辅警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12,858,196.85元,增长198.20%,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835,788.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652,752.83元,占基本支出的83.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183,035.38元,占基本支出的16.44%。人均公用经费保障614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0,252,231.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65,151,496.0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人才工作专项经费20300元,边防办工作和大要案工作经费110269.03元,行政运行公用经费9525元,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购置1400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用经费401000元,信息化建设公安经费投入183026037.65元,其他公安工作支出56315844.74元,公安基础设施建设77241496.07元,其他支出1727758.7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861,521.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6%。与上年相比增加247,855,434.75元,增长125.8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民警和辅警人员增加,2022年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569.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300元,差旅费110269.03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35,030,737.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5843552.50元,商品服务支出47769324.0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468440.55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186510000元,资本性支出21439420.81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88,85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5567136.9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19283.9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89637.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573,65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972779.7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52096.9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8774.7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81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42,115.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执法与监督42115.22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42,999.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42999.41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44,3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544325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4,695.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164695.58元; 23.其他(类)支出77,241,496.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6%。主要用于其他支出77241496.07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72900元,支出决算为1,902,374.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52,419.7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95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9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72900元,支出决算为1,902,374.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52,419.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95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购车支出没有形成支出,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32,460.63元,下降1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9,254.63元,下降13.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206.00元,下降51.5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购车支出没有形成支出,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2辆。主要用于公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安业务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公安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83,035.38元,比上年增加17,890,688.38元,增长543.40%,主要原因分析是民警和辅警人员增加,统计指标变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运转所需的费用(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083618714.51元,其中,流动资产54242233.14元,固定资产698673370.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28203101.34元,无形资产250001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3100882.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580301.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5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2,68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18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公安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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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20230915054000806.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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