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 ||||||||||||
|
2023年,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我委工作的主线,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推进医疗卫生法治建设,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卫生健康法治环境,为普洱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学习贯彻有关重要讲话及文件精神。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展开学习,全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卫健系统普法学习责任清单,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年内集中学法4次,专题培训2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不断完善法治工作机制,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严格执行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发生审核办法》,建立市卫生健康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力求做到决策正确,有效防止决策失误。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聘用制度。我委与云南五木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书》,聘请云南五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我委提供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三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通过分阶段、分步骤的对普洱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期间存档的各类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期间,我委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对《普洱市献血用血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按程序及时报审,目前已按程序报省政府备案。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了《普洱市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目录》和《普洱市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指南》。按规定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站等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五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为全面落实我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了《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审查内容和工作流程,对2023年我委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按规定流程报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审查。共审查9份增量文件和2份招标文件,均未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问题。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一是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共有政务服务事项69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42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2023年,全市行政审批办件量11740件,市级1195件;网上提交5270 件,窗口提交6470件;10县区均进驻政务大厅进行统一受理办件。二是持续落实好“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简政放权,深化行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动照后减证,让更多经营主体“照后能营”。2023年全市完成诊所备案341家。通过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流程,实行当场办结,完成1026家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三是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要求制定51项政务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单”,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综合窗口授权,加强对综窗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收件即受理”。任命1名首席事务代表,对19项事项授予直接审批权,并负责本部门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联络协调工作。四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涉卫生健康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围绕“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实现事项全流程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推动政务服务从“网上能办”持续走向“网上好办”。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更有力。2023年及时转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试行)的通知》,全市参照执行,并按要求转发省级发布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裁量权基准。今年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加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对11632户各类应监督单位开展各专业监督检查16870户次。按照监督抽检计划,完成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毒、医院控感、公共场所等卫生质量抽检3076户次,合格率94.28%。查处卫生健康领域违法案件461件。2023年“双随机”任务共1185家,任务完结率100%。卫生监督协管巡查24394户次,信息报告116条。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年度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结合执法人员培训、卫生监督协管考核、层级稽查、专项评查工作等方式,围绕主体、证据、法律适用、程序、自由裁量、文书质量等六大方面,开展案卷评查。2023年共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7件。 (四)落实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制定《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关于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分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普法工作责任和任务。二是利用与本部门(单位)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修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的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国家标准日宣传、“全国助残日”等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守护职业健康,助力健康中国。三是突出重点节点开展普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12.1艾滋病宣传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护士节”、“医师节”等法律法规宣传日和宣传周,通过举办培训班、悬挂横幅、开展义诊、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问题、展出宣传展板、开展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全系统年内开展各种法治宣传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受益群众达5000余人次。四是针对管理服务对象开发制作普法宣传折页、普法口袋书、微视频、微动漫等普法宣传产品。针对管理服务对象开发制作印刷普法宣传删4万余份,普洱强基宣传栏1块,“营商环境”宣传易拉宝2个,微视频2个,用于开展法治建设宣传。五是做实做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下发了《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立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专业普法工作队的通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住挂联村关键问题,切实增强普法实效,普洱市卫生健康结合挂联村实际,积极主动与墨江县各级普法机构沟通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增强普法实效。2023年,各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各挂钩点村民小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婚姻家庭、防范电信诈骗、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等内容以案释法,发放1000余册《普法进万家》宣传册,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开展法治宣讲20次,排查矛盾纠纷7件,化解矛盾纠纷7件,完成村组宣传任务比例100%,受众人数800余人。针对重点对象,开展了点对点、面对面的精准普法,力求做到普法宣传全覆盖、无空白。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只注重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学习,因而法律法规知识面不够广,不够全面。 二是我市目前卫生执法人员人力资源不足,缺乏法律专业人员和执法能手,影响和制约我市卫生执法能力水平的提高。三是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深入落实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
||||||||||||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