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公安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31200000 普洱市公安局部门2025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公安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负责收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社会治安情况。 3.加强公安法制建设,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的规划与建设,督查全市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与执法活动和监管安全工作。 4.指导、监督、组织依法管理外国人、口岸边防检查和出入境工作以及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同外国及港澳等地区警方的警务交流与合作。 5.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刑事技术、技术侦察、机要通信等公安科学技术的规划、发展、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市公共视频监控网络建设、使用,负责公安信息网络、应用系统、数据库的运行维护和公安无线电管理。 6.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违法信息的监控;负责公安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7.负责反恐怖工作,组织开展反恐怖基础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组织侦办涉恐案件,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落实反恐防范措施的情况。 8.负责边境维稳工作,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掌握边境地区动态,制定维护边境地区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并协同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组织打击走私违禁物品、非法偷渡等跨国犯罪活动,指导组织全市公安机关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警方开展警务交流与合作。 9.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全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在市内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依法管理。 10.负责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直接受理或组织、协调对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和处置;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查处;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指导各级公安机关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11.指导、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禁毒国际合作;组织抓好禁种、禁吸、禁制毒品工作,协调职能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组织开展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 12.弹药、危险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监督保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13.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情指中心、督审支队、边管支队、政保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环食药侦支队知识产权支队森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国合支队、特巡警支队、网安支队、技侦支队、监管支队、警保部、交管支队交管局、法制支队、禁毒支队、科信支队、人事训练科、新闻宣传科、机关党委、离退办、思茅机场分局、景迈机场分局、市看守所、派驻孟连县技术侦察大队。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普洱市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实战导向、问题导向、基层导向、效果导向,以新警务理念为先导、以新运行模式为关键、以新技术装备为支撑、以新管理体系为保障,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落实,加快形成和提升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重点的新质公安战斗力,高水平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的普洱实践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一是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完善政治工作体系、内控工作体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走深走实,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公安铁军。二是持续深化反恐对敌斗争。统筹推进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和网上斗争,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捣乱破坏活动,坚决守住暴恐案事件“零发生”底线。三是综合施策加强边境管控。强化边境地区综合治理、严打跨境违法犯罪、加强查缉管控、深化国际警务合作,全力维护边境安稳和境外中国公民合法权益,坚决守住普洱边境不发生影响重大的敏感案事件底线。四是强化治安管控风险防范。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治安问题打击整治、严打侵害弱势群体等专项行动,深入排查化解重大矛盾风险,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推进命案侦防,着力整治毒品问题,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和源头防范,严防发生极端案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五是抓实基础深化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推动社区警务、“网格警务”与基层治理融合,落实派出所主防措施,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六是加快构建新型警务机制。有序推进公安机构改革,以“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为牵引,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完善规范执法制度体系和监督制约机制,打造公安党建品牌,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8人,其中:行政编制345人,工勤人员编制1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92人。 车辆编制59辆,实有车辆57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42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427.8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84.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427.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888.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39.0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27.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84.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427.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42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3.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54.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10人;项目支出1894.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9.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结转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13万元,行政运行7266.8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8.55万元,信息化建设2055.94万元,其他公安支出405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686.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1.21万元,死亡抚恤5.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14.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6.6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15万元,住房公积金571.8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公安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6.8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11.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公安局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公安局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1.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40次,共计接待42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公安局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13.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7辆。 增加的原因是2025年新购一辆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涉密,不予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公安局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80.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机关运行水费、电费、办公费等机关运行成本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洱市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56116.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84.24万元,固定资产36862.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964.21万元,无形资产2105.0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224.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561.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5.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9.63万元,其中出租资产4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9.63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31200111 |
||||||||||||
|
附件【29D26F0EC10785F7D32BA425FA7_6D1F884D_1E600.xls】 |
||||||||||||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