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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6/20250110-00001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01-10   作者: 点击数:  

2024年,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局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分工安排、人员调整及时更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机制。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年初制定印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按期听取工作情况,对工作推进中面临的重大困难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实现法治建设与交通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二)强化法治思维,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务会、党委会等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有关法律法规等40次,结合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定期选配参考书籍,常学常新、活学活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二是全体干部深入学。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主题的专题学法活动,利用党支部“三会一课”、局干部职工大会和邀请法律顾问专题讲座等方式集中学法191次。同时,通过推送微信公众号、以案学法、党纪法规测试等方式深化干部学习活动,不断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政治站位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干群联动集体学。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路政宣传月、10月信用交通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特定普法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向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和社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宣传最新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及社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三)规范行政程序,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局党委会议及局务会议工作规则,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对重大决策、人事安排、资金拨付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将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协议等全面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2024年,进行合法性审查4件,出台规范性文件1份按要求进行了审查报备。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保障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合理、扎实管用的制度体系,确保权力规范。聘请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组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培训会议,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和招采公告事项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完成2024年度长江经济带区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相关工作。四是积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年内办理网上投诉件办结率100%。处理涉法涉诉案件10余起,申请非诉强制执行案件20起,协调当事人主动撤诉9件,持续推进宁江公路和路桥三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五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上线普洱政风行风热线1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务信息95条;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共37件。有效提高了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信息支撑。

(四)践行普法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研究制定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细化普法内容和普法责任,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日”“路政宣传月”“民法典宣传周”“信用交通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寨及进家庭活动,年内共开展普法宣传206次,推广党员普法先锋队、巾帼普法员、双语普法、与法“童”行等创新普法模式,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在“普洱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开设“普法强基”专栏宣传法律知识107期,推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1期。是持续提升执法质量效能。制定印发《普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及2024年工作计划,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通过“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方式,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任务。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取2023年度办理的46个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是持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印发《普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细化任务清单,及时发布通告,邀请社会公众参与,发放调查问卷,企业走访调查,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常态化查纠整改。专项整治期间,共排查出问题线索已全部完成整改。一年来未发生执法领域负面舆情。四是依法完善行业监管体系。探索推进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安全监管一体化协同联动工作新机制,切实提升管理质效。聚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交通运输行业突出问题,以“两客一危一货一网”为重点部署执法力量,坚决打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封堵安全隐患漏洞。严格参照《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开展行政执法,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五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全程使用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办案,严格执行办案时限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重大处罚决定集体讨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强制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规范使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全面落实告知制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权、听证权、救济权。认真落实“企业安静期”规定,规范行政检查行为,避免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六是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使用“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启用“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启信息化办案,统一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统一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无人机等调查取证设备,依托“城市公共交通指挥中心”科技赋能执法。2024年12月,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启动了普洱市数智交通综合应用平台项目建设,计划于2025年3月完成一期工程,将进一步整合各类综合交通运输数据资源,实现信息的实时采集、分析与共享,赋能交通执法力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五)依法履行职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本部门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完善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审批事权,规范审批行为,切实抓好行政权力事项的源头治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情况,集中调整行政许可35项、行政处罚305项,行政强制37项,行政检查20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职权6项。顺利承接省交通运输厅下放的公路大件运输许可事项。二是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围绕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合力攻坚,构建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强化业务指导,督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以服务企业群众“小切口”入手,及时发布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三是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信用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层层推动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四是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印发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调整完善本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更新及分类标注,实现检查对象分领域、分级管理。2024年,制定部门抽查计划5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项。按要求组织实施,已全部完成。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提高,面对群众直接开展普法宣传的工作方式较为传统单一,宣传方式有待创新,普法的针对性、实用性有待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限;二是部分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律专业人才短缺,制约着法治建设水平的提升;三是当前行政执法工作的复杂性及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对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有待提升,执法程序的严谨性、执法文书的规范性等需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委书记、局长自觉遵守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充分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专题辅导,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和考试,树牢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对执法监督、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政务公开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听取相关负责人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推进相关工作,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五进”宣传活动,执法普法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统筹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促引导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严格办事程序,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带头撰写述法报告,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引领和保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围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改革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加强部门之间的统筹配合,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力量,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更加重视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行业治理各方面全过程。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则,持续强化执行约束,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调整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坚持重心下移,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以科技赋能提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质效,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持续深化执法服务延伸,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优质服务为切入点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涉企检查,带着问题走进企业,带着感情深入群众,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为企业送法纾困,排忧解难,帮助企业了解惠企新政策新法规,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助力地方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媛媛,0879-212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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