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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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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中指出: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前三季度未完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进度目标,2021年一季度能耗强度不降反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向云南省分别发出一级预警和提醒,督促云南省进一步加大能耗双控工作力度。 普洱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措施,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一、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1: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前三季度未完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进度目标,2021年一季度能耗强度不降反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向云南省分别发出一级预警和提醒,督促云南省进一步加大能耗双控工作力度。 督察报告指出2:云南省《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明确,到2018年粗钢产能控制在2500万吨以内。但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4月提供资料显示,全省在运行产能2916万吨;还有一批产能置换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全省粗钢产能将达到3100万吨以上,超出控制目标。 二、整改目标 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和排放达到国家强制标准。 三、整改措施 (一)按照《云南省2021年节能工作要点》,将2021年度GDP能耗下降指标分解到十县(区),完成各行业的目标任务分解,围绕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各级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并要求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工业、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计划和措施。实行能耗“双控”预警机制,按季度发布各县(区)任务完成晴雨表及时预警提醒,督促各县(区)抓紧开展能耗“双控”预警调控。 (二)2021年10月底前,对煤电、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行业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进行全面逐一梳理排查,对违法违规用能和排放行为坚决依法制止,并建立动态化清单管理机制。全市需进行能评整改的7家企业全部完成能源审计和整改工作,并进行了临时节能备案管理。自2021年以来,对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十四五”以来,全市无新建“两高”项目。 (三)严格开展年度节能监察和工业节能诊断,确保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落实落地。重点对水泥厂等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目前普洱市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均达到国家限额标准。 (四)通过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业企业节水能力提升创建,绿色工厂创建申报,省级高质量发展(节能降碳)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业企业能效领跑申报等工作,督导企业实施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进程。 (五)关于“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问题,经排查,普洱市无粗钢生产,无新增产能。 四、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全市2021年、2022年单位GDP能耗分别下降6.8%,3.3%,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普洱市无粗钢生产,无新增粗钢产能。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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