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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撤销普洱市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云运客(普)许〔2021〕34号)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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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金孔雀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向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提出普洱至景洪客运班线经营申请,取得了《普洱市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云运客(普)许〔2021〕34号),以下简称《许可决定书》),经进一步核实,该条班线属于毗邻县四类客运班线,审批层级在县(区)级,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取消所发《许可决定书》,转由思茅区交通运输局受理审批。 特此公告。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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