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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公告(2025年第一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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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迅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并于2024年9月26日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滇交运管许可(普洱)字530800000230号),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在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日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日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的规定,因普洱迅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后超过180日仍未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现依法撤销相应的行政许可决定,收回普洱迅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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