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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普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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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第一中学: 你单位报来的《普洱市第一中学关于给予审批高中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必要性: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水平与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扩充学校高中学位,完善学校基础设施配套体系,为在校学生提供更优质安全的学习与生活环境,支撑教育教学活动有序高效推进。符合相关建设标准,项目建设是有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普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2601-530800-04-01-812399。 四、建设单位:普洱市第一中学。 五、建设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凤凰路39号。 六、建设性质:新建。 七、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高中部教学综合楼8600平方米,高中部学生宿舍5000平方米,以及配套室外附属工程等。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150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500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150万元。 九、建设期限:建设工期12个月。 十、法人代表:罗芳(普洱市第一中学校长) 十一、招标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该工程建设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详见附表。 十二、其他:要严格遵守《政府投资条例》和《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等,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控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管控和安全监督管理。请严格按核定的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要严格遵守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专款专用,投资不得用于偿还债务等不符合规定的其它费用。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且各渠道资金已完整闭合、没有缺口,实施该项目不新增地方债务。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按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附件: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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