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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赴各县(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专项督导工作
2017-12-29   作者:市发改委 点击数:  
 索引号:  1002-17_F/2018-0102001  公开目录:  项目建设信息  发布日期:  2017-12-29
 主题词:  扶贫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文  号: 

市发改委赴各县(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专项督导工作

为按省发改委对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时间节点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2016年度及脱贫摘帽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必须于20171231日前全部搬迁入住,市发改委于12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省委第三巡视组、省发改委第十三督导组反馈的主要问题以及省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管理平台反映的主要问题,要求全委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按照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钩督导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处级领导挂县、科级领导挂点、工作人员到户的要求,分赴各县(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专项督导工作,重点抓好2016年度及脱贫摘帽县2017年搬迁项目督导,确保按照既定目标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督导工作主要围绕以下方面进行:一是全力以赴抓进度。抓住年度施工黄金期,时间倒排、进度倒逼、责任倒查,督促县(区)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加快项目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二是不折不扣抓整改重点围绕“人”、“房”、“钱”等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排查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厨卫未入户、住房面积超标、建新不拆旧、建档立卡贫困户举债建房等问题,督促县(区)全面整改到位;三是规范管理抓拨付督促各地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避免资金出现拨付不及时、不到位、大额滞留等情况。对资金拨付缓慢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四是参照范本抓规范详细查阅县、乡、村及“一户一档”相关台账资料,对台账资料不齐备、内容不清楚、管理不规范的,要及时给予指正,问题较多的要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五是加强调度抓实效各督导组要认真核对两套平台系统搬迁基本信息和项目调度数据同期的一致性,坚决避免出现“两张皮”的现象发生,切实将工作成效直观反映到平台系统中。

为使督导工作取得实效,市发改委对专项督导工作提出了纪律要求,各督导组在开展工作督导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委党组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恪守工作纪律,深入实际查找问题,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各组督导结束后,市发改委于1218日召开主任办公会,认真听取各督导组督导情况汇报,从各督导组反馈的信息来看,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还存在项目建设进度慢、住房面积超标、建新拆旧不及时、项目资金拨付慢、厨卫未入户、部分建档立卡搬迁户自筹资金超过每户1万元的标准及后续脱贫措施不实不细等问题。为抓好以上问题整改,督促县(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委领导要求,各督导组对各县(区)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形成督导意见反馈至各县(区)政府,切实从严从实抓好督导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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