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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发改委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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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普洱供电局,各增量配售电企业: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3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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