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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9-17   作者:市发改委 点击数:  
 索引号:  1002-/2018-0917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17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文  号: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地区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普洱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思想观念和发展理念,把握发展规律,未雨绸缪、超前谋划,立足全局、系统谋划,立意高远、高位谋划,推动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植发展、体制改革创新、民生事业改善、和谐社会构建,加快建设“绿色普洱、生态普洱、文化普洱”,加快推进“信用普洱”体系建设,继续开展特色小镇建设,全方位推动机场、铁路、高速交通网络布局,全市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全面或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1)统筹施策稳预期。我委聚焦工业、投资、融资和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等发展短板和关键领域,把准症结,下好部署先手棋,年初就及时召开了全市发展改革工作会议,提前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推动成立5个稳增长督查组,制定稳增长27条政策措施,出台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25条政策措施,靶向精准施策。全市经济运行实现高开稳走,预计全年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左右、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5%和6%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5%左右、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2%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和10%,可全面完成人代会确定目标任务。(2)优化服务推项目。对271个重大项目建设实施领导包保、部门联系、属地负责,市级实职改非的领导干部分组扎进项目一线协调服务、解决困难;成立4个投资工作督导组到县(区)指导项目谋划包装、协调推进项目建设,推动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抓项目落实的局面。坚持项目集中开工机制,今年以来集中开工31个重大项目。去年以来,争取到省重点项目建设基金38亿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50.44亿元,争取到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9亿元。今年以来,开工建设了景东至南涧、思茅至澜沧、景谷至宁洱3条高速公路,在建高速公路达到5条。玉磨铁路全线动工,澜沧景迈机场通航运营,景谷通用机场启动建设。芒市至孟连、勐醒至江城、景谷至振太高速公路,大普铁路(临沧至普洱段)、宁洱至江城至蒙自铁路、思茅机场改扩建、景东支线机场和景谷、墨江、江城通用机场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实行特色小镇市级领导挂联机制,进入省级创建名单的8个特色小镇全部启动建设。立足资源优势,突出建链补链强链,推动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8大试验示范工程项目谋划实施。立足做活沿边开放,谋划实施了孟连(勐阿)边合区三年储备项目。引进新能源合作企业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市建成充电基础设施29个,全部投入运行,新能源电动汽车将由原来的68辆增加到151辆。(3)调优结构育产业。出台《行业领军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制定14条措施,集中力量扶持发展一批具有明显行业优势和竞争力的行业领军企业,通过打造旗舰型企业,带动产业发展。以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为总平台,加快四大基地建设,全力补短板、广招商、育产业。围绕打造国际次区域康养中心城市,以“仓储+加工+交易+物流+金融”产业一体化为核心,以宁洱综合保税区建设为抓手,编制完成思宁一体化规划,加快推进一批产业项目前期工作。在全国率先推行绿色经济考评,建立完善了重点产业和主要产品绿色化评价标准,启动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GEP),第二次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省级联席会议在普洱成功召开。组织举办第三届普洱绿色发展论坛暨第四届茶文化高峰论坛、“绿色旅游·康体养生”主题会等高规格活动,来自国内外企业家、专家学者为普洱绿色旅游和大健康产业把脉问诊,签订招商引资合作项目29个,投资总额达280多亿元。(4)精准滴灌促脱贫。一是行动迅速。迅速制定实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和实施意见,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以及市级支持政策。二是保障到位。及时成立普洱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委,由1名发改委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并增设易地扶贫科,从委内相关科室抽调精干业务人员的同时,通过采取社会购买服务招进工作人员,确保人员、设备保障到位。制定《市发改委领导挂钩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责任分工》,层层签订责任书传导压力,成立督查组,加大对重点县(区)、薄弱乡镇的督查力度,举全委之力抓好整改工作。三是成效明显。全面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及“回头看”工作,全市共调出不合规安置点98个,调出不符合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4843户17327人。整改超标住房3100套,面积10.34万平方米。严格时间节点,倒排工期,责任到人,切实加快项目建设,2016年,省下达计划25754人,全市计划建设住房6772套,建设集中安置点169个。截止10月30日,所有项目已开工,其中:竣工住房5382套,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596人,住房全部竣工的集中安置点129个,竣工率80%。搬迁入住14427人,入住率56%。2017年,省下达计划30899人,全市计划建设住房7799套,建设集中安置点111个。截止10月30日,开工建设安置点110个,开工建设住房7635套,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901人,开工率96.8%,其中:竣工住房1415套,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547人,住房全部竣工的集中安置点10个,竣工率18%。搬迁入住2084人,入住率6.7%。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8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8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4,571,962.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0,571,962.57元,占总收入的88.4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4,0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1.57%。与上年对比下降7.64%,,主要原因是项目拨入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4,571,962.57元。其中:基本支出16,767,857.32元,占总支出的48.50%;项目支出 17,804,105.25元,占总支出的51.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长13.39%,主要原因粮食局机构合并并入发改委及人员增资使工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67,857.32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6.9%,主要原因是粮食局机构合并及人员增资使工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9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4.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04,105.2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2%,主要原因是项目推进顺利,按照进度及时支付资金形成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发改项目业务工作经费3,480,815元,用于缴纳水电费、电话费、物管费、宽带费,保障委机关正处运转,保障充足的工作经费,各项业务能正常有序开展。全方位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第三届普洱绿色发展论坛581,864.5元,用于组织开展普洱绿色发展论坛,深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加快推进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合作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项目经费180万元,用于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合作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普洱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97.5万元,用于进行普洱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工作。粮油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9,918.48元,用于粮食局日常机关运转。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400万元,用于开展铁路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思宁一体化规划经费1,055,081元,用于进行思宁一体化规划。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71,962.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3%。与上年对比增长5.9%,主要原因是粮食局机构合并及人员增资使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933,79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改业务工作经费,普洱绿色经济相关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合作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项目、与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合作宣传经费、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思宁一体化规划编制经费,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咨询服务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5,0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离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逝世老干部抚恤金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59,606.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研究制定绿色能源评价标准制定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扶贫开发目标责任考评;
    13.交通运输(类)支出991,74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主要用于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机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等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26,55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发放职工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646,23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市级储备粮油管理项目,市级食用植物油储备费用,粮食局日常机关运行经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统计项目等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7,520元,支出决算为 646,744.30元,完成预算的118.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8,0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5,788.30元,完成预算的136.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2,956.00元,完成预算的100.3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粮食局机构合并,决算数包含粮食局,预算数未包含粮食局。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36,066.45元,下降56.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91,022元,下降65.4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25,695.85元,下降69.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9,348.6元,下降43.6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范围、食宿标准,简化迎来送往,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制度,严格接待审批制度,统一公车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000.00元,占7.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85,788.30元,占28.73%;公务接待费支出412,956.00元,占63.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0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我委一位领导和一位工作人员因公赴台交流,支出团费48,00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788.3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5,788.3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省改革委来人调研、市委市政府安排工作、委内下乡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2,95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2,9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外来调研和进行规划编制的专家,省发改委领导进行调研和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1,116.71元,与上年对比增长90.91%,主要原因是粮食局机构合并,上年数不含粮食局数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宽带费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12月31日,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0,474,570.35元,其中,流动资产 1,165,895.89元,固定资产9,308,674.46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0,474,570.35

1,165,895.89

9,308,674.46

948,856.04

3,565,653.00

0.00

4,794,165.4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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