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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17-09-22   作者:市发改委 点击数:  
 索引号:  1002-04_A/2017-0922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22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文  号: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市发改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任务的综合经济部门。

(二)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地区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个行政机关,共1个预算单位。无主要变动情况。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财政供养人口125人,其中,行政人员68人、退休人员48人、离休人员2人,政工勤人员7人、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1、工作调动、新招考录用人员变动;2、退休人员的增加。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8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8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885.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5.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年收入2449万元,2016年度收入增加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工资、对个人家庭的补助(含医保、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增加。

五、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88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4.48万元,占总支出的42%;项目支出1661.09万元,占总支出的57%。2016年度支出增加的原因职工增资及正常提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224.48万元,比上年增加 31%2016年度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职工增资及正常提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等经费支出1182.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1.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完成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的经费支出166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85.9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29.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4.5万元,社会保障就业0.5万元,2016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铁路建设开工,其他项目按工作进展情况拨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5.57万元,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上年支出2449万元,比上年增加18%2016年度支出增加的原因职工增资及正常提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保障机构运转的日常公用开支;

2.科学技术支出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科学技术发展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抚恤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节能环保工作开展。

6.住房保障支出5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62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1%,主要用于铁路建设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48.28万元,完成预算的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29万元,完成预算的2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精简开支,公务接待从简,规范公务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4.67万元,降幅26.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52万元,降幅22.2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6.47万元,增幅87.17%。;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43.62万元,降幅37.3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精简开支,公务接待从简,公车管理从严。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48.28万元,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9万元,占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15万元,占41.3%;公务接待费支出73.23万元,占4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90万元,累计2 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普洱市能源项目合作洽谈。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1.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3.2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3.2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接待批次95个,来访接待1830人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牢牢把握经费预算这一源头管控环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细化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执行性;严格预算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经费一律不得支出,在年度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财政综合预算的管理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促进部门加强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和管理机制,总结部门预算执行中的经验和成效;研究解决影响预算执行进度、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资金得到有效实施。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9627.61与上年对比减少118555.32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59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9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000元。其中财政性资金支出2135930元,占总采购支出总额的100%,非财政性支出0元,占总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922

  
附件【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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