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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3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2/20240923-00004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3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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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地区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普洱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全力推动经济复苏。聚焦“3815”战略目标,围绕“三大经济”、9大重点产业和系列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市级领导挂联机制串点成线,把抓产业、抓项目、抓指标相统一,三年目标与年度目标、季度目标相衔接,建立从目标设定、过程管理、跟踪问效、考核评价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部署、有结果、有提升。年初明确全年目标,每季度细化分解目标,市政府与各县(区)、相关责任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稳增长责任。坚持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经济工作条块联动机制,每月实行“红绿灯”预警通报,设立“骏马奖”和“蜗牛榜”,严格兑现奖惩,激发干部干事创业主动性、积极性。认真执行降成本、稳增长、稳住经济一揽子、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等政策措施,全力稳住市场信心和预期。

二是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主动谋划多方争取,研究提出2023年市级重点项目386个,争取中央预算内、省预算内、专项债券项目125个,争取资金61.2亿元。认真组织省重大产业项目现场开工和重点项目现场观摩及谋划汇报活动,建立项目谋划储备常态化管理和要素保障问题清单化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沿边高速公路、思茅区集镇水厂等重点交通和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力推动绿色食品、储清洁能源、林板家居和林浆纸、生物医药等领域一批产业项目建设。

三是聚焦重点任务,切实履行职能职责。精心完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全面评估重点任务、重大工程中期执行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深入剖析问题,结合外部形势变化,对标党的二十大和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提出对策措施,进一步提高《纲要》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如期实现“十四五”各项目标任务。抓实绿色能源开发和利用。重点抓好光伏产业开发和项目建设,重点抓好15个在建光伏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中老铁路沿线开发,谋划储备市级中老铁路沿线开发项目136个、总投资2629.13亿元。列入省级三年行动计划17个项目,已开工15个,获得省预算内资金支持1.6亿元,2023年完成投资13.57亿元,累计完成投资43.91亿元。加快推进澜沧等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绿区建设迈上新台阶。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工作,印发了《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加快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编制《普洱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施方案》。谋划储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72个,项目总投资139.6亿元。有序推进“双碳”工作开展,稳妥推进节能管理工作。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制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市场主体准入和准营更便捷。着力促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政务信息公开,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持续提升。着力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健全完善产业园区体制机制,加快补齐园区基础设施短板,积极推进园区招商、市场主体培育等工作。1-10月,3个开发区拥有规上工业企业87个;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68.2亿元,同比下降8.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4亿元,同比增长128.4%;招商签约项目16个。

四是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加强对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保障市场供应,维护“菜篮子”“米袋子”安全,全市CPI保持温和运行。认真做好市级储备粮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等工作,稳步提升粮食保障能力。着力推进民生项目加快建设,抓好全市教育补短板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医疗废物处置等项目。

五是坚持党建引领,打造实干型队伍。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各支部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55次,集中学习170余次。建立“1+10”党建联建共建机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解决问题。落实纪律规定进行监督教育、提醒谈话等,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观看《问“剑”破局》等警示教育片,召开全市发改系统党风廉政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1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7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综合科、发展战略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体改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地区经济科、辐射中心办公室、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和收费科、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科(认证中心)、电力运行调度科、煤炭石油天然气科、粮食物资能源储备科、粮食安全发展科、粮食执法督查科、绿色经济发展科、绿色人文宣教科、重点项目及评估督导科、机关党委(人事科)、营商环境科、碳汇经济研究中心、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所属单位1个,即: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3年末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3人(离休0人,退休9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3年度本部门一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财决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二是没有年初结转和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财决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7,818,935.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18,935.6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10,348.80元,增长7.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10,348.80元,增长7.3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响应国家要求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2022年未完成预算下达数,基数较低;二是因机构改革,人防办从住建部门划转到我单位,人员和相关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过来,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7,818,935.63元。其中:基本支出20,884,665.69元,占总支出的75.07%;项目支出6,934,269.94元,占总支出的24.9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10,348.80元,增长7.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54,096.49元,增长9.17%;项目支出增加156,252.31元,增长2.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人防办从住建部门互转入我单位,人员一并划转入我单位,导致人员经费增长;二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预算项目,导致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84,665.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044,289.49元,占基本支出的91.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40,376.20元,占基本支出的8.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34,269.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科目名称(二级项目名称)

项目支出

(元)

开支明细

1

普财预〔2023〕53号编制《普洱市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经费

396380

编制《普洱市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经费

2

普财行〔2023〕243号选调生工作生活补助专项经费

50000

选调生工作生活补助专项经费

3

普财预〔2023〕53号人防转入业务经费

101377.91

人防转入业务经费

4

普财预〔2023〕53号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经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经费

99087

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经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经费

5

普财预〔2023〕53号《普洱市绿色经济与综合考评体系优化提升项目》编制经费

317200

《普洱市绿色经济与综合考评体系优化提升项目》编制经费

6

普财行〔2022〕272号选调生工作生活补助经费

115000

选调生工作生活补助经费

7

普财建〔2023〕66号2022年《普洱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编制经费

300000

2022年《普洱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编制经费

8

普财社〔2023〕66号市级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6000

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9

普财建〔2023〕69号中老铁路通车一周年系列活动经费

89980

中老铁路通车一周年系列活动经费

10

普财社〔2023〕279号城镇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资金

32271.04

城镇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资金

11

普财建〔2023〕175号云南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改革经济补偿资金

1000000

云南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改革经济补偿资金

12

普财预〔2023〕53号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534901.9

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13

普财预复〔2023〕8号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

9855.1

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

14

普财建〔2023〕53号2022年《普洱市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报告》项目经费

900000

《普洱市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报告》项目经费

15

普财预〔2023〕52号2022年《普洱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2—2035年)》编制经费

349000

《普洱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2—2035年)》编制经费

16

普财预〔2023〕54号省级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工作经费

3601.52

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工作经费

17

普财建〔2023〕45号《普洱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编制经费

100000

《普洱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编制经费

18

普财建〔2023〕111号因公出国(境)经费

55253

因公出国(境)经费

19

普财预〔2023〕53号发改业务工作经费

2368561.47

发改业务工作经费

20

普财预〔2023〕52号省级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

2221

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

21

普财预〔2023〕53号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

20300

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

22

普财预〔2023〕52号上年度绿色经济示范区专题培训班经费

83280

绿色经济示范区专题培训班经费

合计


6934269.94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18,935.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910,348.80元,增长7.3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响应国家要求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2022年未完成预算下达数,基数较低;二是因机构改革,人防办从住建部门划转到我单位,人员和相关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过来,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17,95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发改业务工作经费,普洱市生态文明排头兵编制经费,绿色经济示范区专题培训班经费,编制《普洱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经费,中老铁路通车一周年系列活动经费,普洱市绿色经济与GEP综合考评体系优化提升项目专项资金,《普洱市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报告》项目经费,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重大项目专题培训经费,《普洱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2—2035年)》编制经费,购置无形资产费用等方面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32,983.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离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逝世离退休职工抚恤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74,440.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工伤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82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罂粟替代种植培训、调研及出国考察经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8,6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099,0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主要用于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经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云南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改革经济补偿资金等方面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6,381元,决算为222,379.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58,854.5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47%,年初预算未计划该笔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200.00元,决算为124,106.1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81%,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181.00元,决算为39,41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73%,完成年初预算的93.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4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6,381.00元,支出决算为222,379.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58,854.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200.00元,决算为124,106.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181.00元,决算为39,4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预算未预算该笔经费,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市政府安排主要领导跟随出访,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8,968.65元,增长4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8,854.52元,2022年支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3.87元,下降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208.00元,增长34.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主要领导跟随出访,跟随商务局执行、洽谈经贸合作,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无此经费;二是公务接待费有所增长,我单位历年来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每年支出金额已经到了极低的水平,加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上级部门来调研增多,公务接待支出增幅较大,但是增长金额不多,支出仍然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主要领导跟随出访执行替代种植企业面积核查;二是跟随商务局执行、洽谈经贸合作,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无此经费。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发展与改革事务工作接待外来调研督导人员和做规划编制的专家,进行调研督导和工作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0,376.20元,比上年增加445,645.61元,增长31.9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防办从住建部门划转到我单位,人员和相关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过来,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办公、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职工体检费等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资产总额1,517,786.44元,其中,流动资产325,292.76元,固定资产1,141,581.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0,912.3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782.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339.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45.92平方米,账面原值158,637.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7,823.7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7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7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单位项目绩效自评表中包含本级项目支出总额为6,934,269.94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无其他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0300101111

  
附件【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41029093305437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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