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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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0301000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地区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普洱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围绕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军粮管理、项目申报等重点任务,履行粮食质量监测、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保证各级政策性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强化政策供给和运行调度,推动经济承压前行。坚持政策靠前发力,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在全省州市中率先制定出台稳增长17条和稳经济一揽子36条政策措施,打好扎实稳住经济政策“组合拳”。坚持跟踪问效,定期收集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积极配合完成国家、省级各类专项督查检查工作,推动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定期组织开展行业联席会、指标运行分析会等会议,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组织筹备稳增长大调研、经济社会发展大调研大督查等专项督导服务,全力以赴推动经济承压前行。 二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抢抓专项债、基金、中长期贷款等政策支持机遇,坚持跟进服务督促,指导县(区)和部门谋划申报了一批重点项目,全市纳入省级重大项目64个,重中之重项目8个。成立重点项目要素保障领导小组,建立普洱市重点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机制,全方位加强要素保障力度。今年以来共争取专项债、中央和省预算内、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等项目141个、资金55.3亿元。年内新入库项目1006个,同比增加242个。全年季度开工重点项目344个,目前已开工288个,入库232个,入库投资98.4亿元。筹备完成重点项目现场观摩及谋划汇报会,现场交办15个项目17个问题。 三是聚焦重点任务,切实履行职能职责。部署实施系列三年行动。抢抓发展机遇,着力破解当前制约发展难点问题,研究制定产业高质量发展、城乡绿美绿化等三年行动计划等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行动计划方案。抓实绿色能源开发和利用。重点抓好光伏产业开发和项目建设,完成资源排查和集中式光伏项目规划,全力推进3个总装机22.8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0.1亿元。加快推进中老铁路沿线开发,编制印发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市级谋划储备35个项目,其中11个项目列入省级三年行动计划,已开工建设14个,累计完成投资50.64亿元。完成3个省级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加快推进江城(勐康)、澜沧等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绿区建设迈上新台阶。顺利完成2021年绿色经济考评,印发《普洱市建设绿色经济示范区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成为云南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积极推进“两山银行”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双碳”工作开展,稳妥推进节能管理工作,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思茅河污染问题整改。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制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市场主体准入和准营更便捷。着力促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政务信息公开,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持续提升。 四是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加强对粮油肉菜等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保障市场供应,确保物价基本稳定,维护“菜篮子”“米袋子”安全,全市CPI保持温和运行。积极推进城镇供水、农业水价、教育收费改革。认真做好市级储备粮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等工作,稳步提升粮食保障能力。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加快边境小康村村建设。江城县获评省级“美丽县城”,巩固提升那柯里特色小镇。着力推进民生项目加快建设,抓好全市28个教育补短板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项目。 五是积极落实普洱市各级粮食安全储备和质量监管任务,严格执行储备粮出入库检验制度,严把地方储备粮油入库、轮换和出库关,确保了各级储备粮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圆满完成承担的普洱市政策性粮油出入库、定检的质量检验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0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综合科,发展战略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体改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地区经济科,辐射中心办公室、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和收费科、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科(认证中心)、电力运行调度科、煤炭石油天然气科、粮食物资能源储备科、粮食安全发展科、粮食执法督查科、绿色经济发展科、绿色人文宣教科、重点项目及评估督导科、机关党委(人事科)、粮食储备库、碳汇经济研究中心、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综合业务室、质量控制室以及检测室等。所属单位1个:云南省普洱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综合业务室、质量控制室以及检测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云南省普洱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0人(离休0人,退休9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2年度本部门一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财决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二是没有年初结转和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财决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7,224,636.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24,636.5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44,790.10元,下降12.37%,主要原因为2021年“十四五”规划较多,2022年此类项目减少,2022年开展的项目总数较2021年减少,致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对应减少,所以本年收入下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41,000.10元,下降12.08%,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度有其他收入,本年度没有;二是2021年“十四五”规划较多,2022年此类项目减少;三是2022年开展的项目总数较2021年减少,致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对应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3,79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其他收入,本年度未收到非同级财政拨款,所以其他收入减少幅度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7,275,410.89元。其中:基本支出20,027,309.35元,占总支出的73.43%;项目支出7,248,101.54元,占总支出的26.5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30,390.80元,下降12.03%,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二是根据财政相关要求,2022年在上年基础上压减了公用经费,导致基本支出支出下降。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7,042.79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根据财政相关要求,2022年在上年基础上压减了公用经费,导致基本支出下降;项目支出减少3,453,348.01元,下降32.27%,主要原因是:2021年“十四五”规划较多,2022年此类项目减少,项目总数减少,导致项目支出下降;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027,309.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607,366.53元,占基本支出的92.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19,942.82元,占基本支出的7.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48,101.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24,636.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相比减少3,741,000.10元,下降12.0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上年度有其他收入,本年度没有;二是2021年“十四五”规划较多,2022年此类项目减少;三是2022年开展的项目总数较2021年减少,致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对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28,69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4%。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机构正常运行日常费用支出;其中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887,355.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发面的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支出5,464,562.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0.07%,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方面的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56,4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74,846.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死亡抚恤金开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464,0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97,8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191,27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92,617.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4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其他事业养老支出;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921,90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2,78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84,05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854,19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8,47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488,734.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02,654.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生育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支出;其中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1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8,6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68,6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3.9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088,396.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粮油物资事务的一般行政管理、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及其他粮油物资事务管理方面支出;其中粮油物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2,9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保证粮油物资工作正常开展常规管理事务开支;粮油物资事务(款)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项)支出940,77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开支;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支出1,114,67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开支;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4,750.00元,支出决算为170,186.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0,475.3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71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7.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7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4,750.00元,支出决算为170,186.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0,475.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7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结合2022年工作需要,部门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其中公务接待费从年初预算数64550元,全年预算数41729元,把控最终支出29711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6,950.23元,增长18.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2,090.23元,增长29.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40.00元,下降14.7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资金冻结,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42万元未能全额支付,于2022年预算12.42万元中全额支付,由于两个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数不一致,间接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增长幅度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部门开展工作省上、县区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过路过桥费及车辆正常维修、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发展与改革事务工作产生的接待44批次305人次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4,730.59元,比上年减少225,103.67元,下降13.9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二是根据相关要求,2022年在上年基础上压减了一般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办公、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职工体检费等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4,021,278.14元,其中,流动资产468,855.35元,固定资产13,552,422.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81,954.8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24,511.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45.92平方米,账面原值158,637.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7,823.78元;处置固定资产—其他办公设备1,471,267.47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4项5,541,938.84元,以上两项资产合计7,013,206.31元,均为无偿调拨(划转)。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1,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03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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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20230919085334166.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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