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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7/20231123-00001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政策法规  发布日期:  2023-11-23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普洱市支持种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3-11-23   作者: 点击数:  

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思茅区农业农村局,思茅区科学技术局,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公室,人民银行普洱市各县支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普洱种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委、科技财政市场监管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普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制定了《普洱市支持种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2023103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普洱市支持种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的决策部署,推进《普洱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落实,实现普洱种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开展省、市级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场)认定,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根据种质资源库(圃、场)资源种类、保存规模,根据财力情况安排市级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在资源挖掘发现、抢性保护、鉴定评价资源繁殖更新保种设施维护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二、提高种业创新能力围绕粮食安全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用种需求,加强地方特色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分析、评价和利用,支持优势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结合省级共享平台,针对玉米新品种、茶叶、咖啡等开展育种创新攻关,首个实施周期5年,实施周期内根据财力情况给予支持加强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展示、示范,建立系统有效的新品种试验示范体系,根据财力情况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三、支持优势基地建设。支持特色农作物、畜禽水产等种质资源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开展市级种业基地遴选认定,市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对市级种业基地建设给予支持,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重点支持基础设施、种子加工仓储设施、种子质量检测等方面;畜禽核心育种场、种公畜站和扩繁基地重点支持养殖设施、测定仪器、设备装备人工智能检测生物安全及净化设施等方面;水产核心繁育基地重点支持养殖设施、生物学仪器、水处理系统建设等方面。(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四、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发挥政策性金融在服务种业方面的引领作用,为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服务。动态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向种业领域倾斜。支持建立贷款风险分担、补偿、贴息等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种业企业的信贷投入。(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人行普洱市行、农发行普洱市分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提升种业监管能力。建设1个市级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和2个区域性种子质量检测分中心,市级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在实验室改造、检测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给予支持;建设3个区域品种综合测试站,安排市级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在试验田基础设施建设、农机具及试验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给予支持。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宣贯为契机,将植物新品种权、种业专利和商标保护纳入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六、支持种业项目建设。对云南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布局普洱的项目,资源保护类、品种测试类项目,统筹省级配套支持后不低于项目总投资10%20%的要求,市级财政预算内投资给予配套支持;育种创新类和基地建设类项目,统筹省级配套支持后不低于项目总投资60%的要求,市级财政预算内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七、强化政策支持合力。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种业振兴。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普洱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明确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落实要素保障,强化资金管理,落实工作经费,形成推进种业振兴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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