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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33/20240912-00003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9-12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茶咖发展中心  文  号: 
关于普洱市第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7号 建议的答复
2024-09-12   作者: 点击数:  

相罕章、锁罕、张志东、岩共恩委员:

你们在普洱市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建议》(第137号),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本建议后,主办单位与相罕章代表电话进行对接沟通,提出第137号建议的答复函,请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修改完善,于2024年5月13日与相罕章代表等在孟连县城进行面商,面商满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建议“市级出台有机茶园建设奖补政策,巩固有机茶园建设成果。并对销售产品标注“有机标签”的产品,企业提供有机标申报材料以及对应包装物采购发票后,一个标签给予0.5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二是建议“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防违禁投入品在市场流通和销售,规范相关农药在食品领域的销售许可,特别是危害比较大的除草剂如:草甘膦、草铵膦等。

三、关于对建议问题的逐条答复

(一)建议“市级出台有机茶园建设奖补政策,巩固有机茶园建设成果。并对销售产品标注“有机标签”的产品,企业提供有机标签申报材料以及对应包装物采购发票后,一个标签给予0.5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普洱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中“推动绿色有机发展。深入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茶园土壤治理,逐步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一是推进生物多样性立体复合茶园的改造,推广绿色低碳茶和绿色防控技术的传播,巩固提升绿色食品或有机茶基地的发展,推动绿色食品、有机茶生产示范乡镇和示范企业的建设。二是开展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对获得国内绿色产品、有机食品认证,且在销售产品上标注“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标志的生产经营企业,争取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对其认证茶园及认证茶产品进行一次性奖补”。因市级财政紧张,无资金支持望给予理解。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云南省茶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云农绿〔2024〕1号)的要求,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与各县(区)茶特中心紧密配合,对申报主体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组织符合条件的茶叶企业和茶叶专业合作社进行网上申报。截止3月31日,全市申报有机(农产品)茶园认证企业26家,认证面积28454.93亩,共涉及财政补助资金688.1万元。

(二)建议“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防违禁投入品在市场流通和销售,规范相关农药在食品领域的销售许可,特别是危害比较大的除草剂如:草甘膦、草铵膦等”。

《普洱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中“提升茶叶产品品质。按照普洱市地方标准《普洱茶生态茶园建设及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建设规模化、现代化、良种化、标准化、安全化茶叶基地。积极引导农业专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户等经营主体,围绕茶叶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提供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控、施肥修剪、采摘加工等专业化的专项服务和全方位的综合服务”。2024年上半年全市茶园221万亩,其中:绿色食品认证13.97万亩,有机认证茶园70万亩。孟连县出台《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禁止茶园使用禁限用农药的通告》,全市有机茶园按《云南省地方标准有机茶生产技术规范》进行管理。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普洱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严防违禁投入品在市场流通和销售,完善规范相关农药在茶叶上的销售使用工作。

感谢你们对普洱市茶产业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茶叶发展科杨显鸿,2886017



       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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