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普洱市五届二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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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凯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情况的提案》(第9号)交市财政局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政银企保”衔接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拓宽服务渠道。开展金融政策“进商圈、进社区、进园区”三进服务,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扩大金融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的知晓面和覆盖面;二是建立融资需求清单推送机制,实现企业与银行机构精准对接,最大限度满足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三是积极拓宽小微企业抵质押物范围,助力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四是引导中小微企业在云南省征信融资服务平台上发布融资需求或贷款需求,从而获得融资,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强化保障落实,改进和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一)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高融资担保效能。一是新申报普洱市融资担保公司、普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争取2023年全市有三户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二是精准扶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展靶向性政策担保业务。为支持省农担普洱分公司开展零费率涉农企业担保业务,市、县两级财政安排担保风险补偿金800万元;三是积极向省级财政申请政策性融资担保奖补资金,近三年累计争取奖补资金3458万元。 (二)提升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基础金融服务,农合机构持续纵深推进各县(区)整村、整乡(镇)综合授信,评定信用户46.9万户、信用组1.36万个、信用村949个。率先在全市创建1个边境“信用乡”,3个“信用村”。邮储银行普洱市分行完成信用村建设268个,发放信用户贷款4853笔、3.89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探索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强化银行机构敢贷愿贷信心 积极沟通协调,通过探索通过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敢贷愿贷信心,加大对小微和民营企业支持力度。目前相关部门已起草了《关于普洱市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融资贴息实施方案》和《普洱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待确定后按程序报批。 (二)探索设立合法合规转贷市场主体,进一步拓宽服务中小微企业渠道 根据“开展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原则,推动市、县(区)国有企业发起设立国有小额贷款公司。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在保本、微利、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为当地小微企业、产业供应链前中端广大经营者、农业生产者、合作社等提供短期周转资金服务,为普洱市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目前,市金融办与市财政局共同商议,拟以普洱市国有金管集团有限公司做为发起人,与部分县域国有公司一起发起设立“普洱市绿色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普洱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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