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洱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40号发言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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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杰委员: 您在普洱市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如引进外地有先进经营理念的公司,将城区内国有闲置资产开发为旅居房。争取产生效益;如:将闲置商铺以限期底价或免费的方式引进商铺经营,先繁荣市场,待商铺有收益后再收取租费的建议》已交由市财政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主办责任,立足财政职能职责,认真研究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实事求是,从加强资产利用效益、政策解释等方面提出答复意见,同步强化沟通协调提升答复意见效率。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财政在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压力巨大的情况下,结合普洱市国有资源资产优势,持续降低闲置资产存量及政府运行成本,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最大程度激发资产利用效能。依法依规公开挂牌出让,全力推动全市盘活存量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3-2024年形成累计盘活收入53.44亿元,完成省级(2023-2028)下达总任务数的97.39%,完成任务情况全省第一,受到省财政厅表扬,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 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如引进外地有先进经营理念的公司,将城区内国有闲置资产开发为旅居房。争取产生效益;如:将闲置商铺以限期底价或免费的方式引进商铺经营,先繁荣市场,待商铺有收益后再收取租费的建议”。普洱市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闲置利用效益不高的国有资产,采取了整体打包出让经营权方式挂牌出让。资产经营权出让后,采取什么方式生产经营属摘牌主体行为,我们也与摘牌主体进行了对接,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同其开展了交流,摘牌主体将根据市场做出利益最大化选择。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需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普洱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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