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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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 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4〕16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单位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认真梳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抓好工作落实,现将市财政局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市财政局组织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分别为84件、47件,共131件,无重点督办建议和重点提案。其中:人大建议主办10件,协办74件;政协提案主办2件,协办45件。主办提案、建议涉及资金预算类9件,专项债券项目类2件,金融类1件。 截至2024年8月30日,市财政局已将主办的10件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共12件)全面完成答复,无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办理结果:A类件11件、C类件1件;其中:公开6件,不公开6件。 二、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办理工作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和提案,是其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和载体,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工作部门责无旁贷的任务和职责,是落实国家民主政治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市财政局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责任感;以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依据,认真分析研究每一件建议和提案,扎扎实实地解决代表、委员关心的问题,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解决型”转变。如:在办理朱迎春委员第201号提案时,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统筹财政资源,争取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普洱市数字经济发展,如:普洱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2亿美元外贷列入亚投行2022—2024年备选项目规划,争取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支持市人民医院、澜沧田丰林下三七种植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建设,市级财政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城市大脑及有关应用场景项目建设,2024年市级年初预算安排2000万元支持三医数据底座平台项目建设。 三、严格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要求 (一)研究部署,精准分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梳理出财政主办和协办的建议、提案,逐一对照文本进行分析,形成分办征求意见稿;通过现场集中对分办研提反馈意见和交办的方式,提升办理工作的精准性;印发《普洱市财政局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对办理程序、沟通协商、答复格式、办理时限、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把好交办总开关。 (二)明确要求,分类解决。结合财政部门职能职责,分类梳理建议、提案,制定分类解决对策。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凡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向代表、委员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对不属于市管权限的,积极向上级反映,并跟踪协调,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对代表、委员过去多次提出,至今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建议、提案,深入研究,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能办的要抓紧办好办实,不符合要求或确实难以办到的,要说明缘由,解释清楚,争取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认可。对代表、委员(提案者)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或提案,要求相关承办科室必须进行二次办理,确保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 (三)积极推进,及时办理。市财政局各承办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办理计划。各承办科室之间密切配合、协商协作,主办科室在开展面商、调研等办理过程中主动联系协办科室,加强沟通协作,确保答复的完整性。协办科室积极配合开展面商、调研等活动,并按要求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科室)参考。 四、规范答复形式,严格办理时限 (一)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通过走访、调研、座谈及运用好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视频面商、网络面商,通过“走出去”面商、“请进来”座谈等方式,在实现100%面商的基础上,各主办科室将建议、提案答复件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提供办公室统一编号印发,合理确定并标明办理结果分类情况、公开情况,做到事实准确、内容完整、文字精炼、语气诚恳。 (二)严格把握办理时间节点,每月27日前要求科室提供办理进展情况,由办公室形成办理工作动态台账,并结合办理时限要求和进展不定期提醒督促科室加快办理进度,确保8月30日前全面完成答复。 五、强化督促检查,提高办理质效 各承办科室严格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践行“三法三化”和“三个马上”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跟踪问效、续办续复工作,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由办公室形成办理工作动态台账,联合会计和财政监督法规科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实不力或不按要求落实的承办科室负责人进行通报。 普洱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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