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020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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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婷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成立中心城区旅游城市建设发展基金的建议》(第0020号)(以下建设《建议》)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结合国家关于硬化预算管理、普洱市市、区财政管理体制以及省级关于做好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有关指导意见,我们认真研究后认为普洱目前暂不具备成立中心城区旅游城市建设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条件。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文旅产业发展情况 (一)旅游综合效益不断提升。2021年以来,普洱旅游业历经低谷期、复苏期到高速高质量增长期。2023年全市接待游客5000余万人次,同比增长16.7%,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121.2%;实现旅游总收入586.14亿元,同比增长30%,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132.2%,旅游业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促进群众增收和提高城市品牌影响力的作用更加凸显。 (二)主题活动催热旅游市场。充分挖掘普洱民族文化、特色产业优势,举办国际双胞胎节、中老越三国丢包狂欢节、牛油果节、端午百草根美食文化旅游节等节庆活动,推出入也咖啡原产地文化节、国庆中秋景迈山音乐会、“以爱为名·相遇凤凰花开的路口”等主题活动,打造《马帮情歌》、《佤山之夜》、《景迈山之夜》等演艺演出,承办2023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普洱专场活动,逐步构建了良好的旅游环境和消费场景。 (三)品牌创建成效显著。2021年以来,全市新创建4A级景区7个、3A级景区15个、国家和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3个、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2个、省级非遗工坊3个,澜沧县酒井乡获“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舞蹈《摆出一个春天》荣获国家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帕哎冷古茶庄园民宿入选全国甲级旅游民宿,普洱市入选第二批国家文旅消费试点城市。 (四)景迈山带动效应凸显。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成功申遗,成为全球首个茶主题世界文化遗产,被美国《国家地理》评选为全球最佳旅行目的地,景迈山秘境茶旅体验活动入选中国旅游产业影响力非遗与旅游融合特色活动典型案例,景迈山在携程、美团等主流平台搜索量同比上升5倍,国庆中秋期间接待游客达1.8万人次,带动“边三县”接待游客同比增长56.9%。 (五)乡村旅游富民惠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老达保入选2022世界旅游联盟—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案例,那柯里村入选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老达保村民小组旅游产业带动全村就业人口200余人,每年带动村民增收30万元;那柯里村民小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8年的993元提升到2022年的3万余元。 (六)财政支持有力有效。2021—2023年,在“一部手机游云南”宣介、加快补齐酒店短板、支持茶马古道景区创建发展、节庆活动扩大影响等方面普洱市投入旅游方面财政资金6385万元。(见表一) (七)金融服务提质扩面 1.银行信贷投放支持文旅产业投资。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截至2023年,普洱市银行业支持文旅产业贷款余额9.88亿元,比年初增加1.23亿元,增长14.19%,增速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增速5.06个百分点。2023年新增贷款143户320笔,金额2.97亿元。积极支持重点景区项目推进。持续加大对重点景区项目金融支持力度,如各银行机构信贷支持太阳河国家森林公园项目建设8000万元、普洱茶马古道景区项目建设1.205亿元、宁洱·那柯里茶马古道小镇建设3亿元。积极创新金融产品,近两年来,银行机构积极创新推出文旅产业金融产品,如农行普洱分行推出休闲旅游重点村贷款、旅游e贷;中行普洱市分行推出“惠如愿·农文旅贷”“民宿贷”等乡村旅游特色普惠金融服务产品;工行普洱分行创新推出“云旅民宿贷”等金融产品。 2.保险服务提供多样化风险补偿。2022年至2023年10月,普洱市保险业为文旅产业承保车险、旅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公共责任等项目,参保笔数3587笔,参保人数2.35万人次,提供风险保障26.46亿元。如:人保财险普洱市分公司定制承保“邦崴千年古茶王”保险,保额1000万元;承保“左都大寨”古村落保险,保额1267.49万元。太平洋财险普洱中心支公司承保普洱市茶博苑旅游有限公司公众责任险,为景区游客提供1200万元风险保障。 二、设立基金有关政策情况 (一)设立政府性基金有关制度。根据《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实行中央一级审批制度,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政府性基金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目前,国家已设立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政府性基金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指在城市总体规划区内,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依法收取的费用;普洱市已于2022年将该项基金收取和管理的权限下放至思茅区,由思茅区负责收取和管理。 (二)设立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有关政策 1.云南省产业投资基金有关制度安排。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2022年2月26日,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采用“政府引导基金+产业基金”的模式。政府引导基金是指由省级财政扶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和其他政府性资金出资设立的基金。产业基金是由政府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重点方向的产业基金。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与产业基金设立。产业基金主要投资省内各产业领域的优质企业。 2.普洱市有关投资基金运作情况。普洱市目前尚无成功的基金发行、投资、管理实践。普洱市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普洱目前唯一的基金管理公司,自2017年成立以来,设立或参与管理基金3只,其中主动管理类基金1只,属航空股权投资基金,规模1000万,目前处于存续期,计划于2025年4月清算退出;参与类基金2只:普洱市创业引导基金(有限合伙),规模1000万;普洱锦苑咖啡产业基金(有限合伙),规模2200万,目前两只基金均已清退注销。 三、答复意见 《关于成立中心城区旅游城市建设发展基金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设立中心城区旅游城市建设发展基金,资金由市(县)区两级分别从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收益以及中心城区土地出让金中按一定比例计提,专项用于旅游城市建设。”的建议,结合有关政策导向、安排、相关部门答复以及普洱市实际,经认真研究,答复意见如下: (一)普洱目前尚不具备设立中心城区旅游城市建设发展基金的条件。一是根据政府性基金设立需要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要求,我市设立中心城区旅游城市建设发展基金暂无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支持。二是结合普洱目前暂无成功运营产业投资基金实际,以及私募股权基金严监管和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绩效从严考核背景,新设立中心城区旅游城市建设发展基金条件尚不成熟。 (二)文化旅游产业市场化属性强,政府投资文旅项目不符合现行政府投资政策导向。根据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管理办法,政府投资文旅项目不在支持范围,有关立项论证需提级到省发展和改革委。 (三)现行普洱市、思茅区有关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与《建议》所提方向一致。《建议》提出“资金由市(县)区两级分别从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收益以及中心城区土地出让金中按一定比例计提”,目前普洱市已在《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调整完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方案(试行)〉的通知》(普办通〔2022〕78号)文件中作相应的制度安排。一是用途主要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政府性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收取和管理权限已于2023年由普洱市级下放至思茅区。二是“自2022年9月1日起,市属机关、企事业及驻区单位国有土地处置的国土纯收益属于市级财政收入,缴入市级金库;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国土纯收益缴入区级金库,扣除应计提的相关基金和费用后,市、区两级按照40%、60%的比例分成,此事项通过结算事项办理。”目前已经执行。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和计划 (一)下一步工作建议 建议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和用好用活财政资金两个方向推动中心城区旅游城市建设,有关具体建议如下: 1.强化政府投资性项目包装谋划。结合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和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切实硬化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审慎考虑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充分评估属地财政承受能力,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从国家支持的方向谋划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而非包装成文旅项目;充分评估本级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算清项目成本和收益,确保资金来源真实可行。 2.加强经营性项目融资协调服务。指导市场主体结合旅游市场发展趋势、项目成本和收益,做好项目谋划前期工作;积极通过省云南股权投资大会、市、区招商机制、“融信服平台”“政银企”综合融资机制等平台将项目推向融资市场,用实打实的项目收益吸引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和银行资金支持普洱中心城区旅游城市发展。 3.用好各类财政制度安排筹集支持中心城区建设资金。积极申请普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充分运用中央补助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可用作项目资本金有关政策,拓宽项目资金渠道,最大限度保障资本金供给。用好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强化项目前期调研和包装,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切块资金投入。用好区级分成的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国土纯收益。 (二)市财政局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关注重点旅游项目以及重点文旅企业的融资需求,做好融资支持服务。与市文旅局共同建立企业融资需求摸排协调服务机制,向域内外金融机构积极推介普洱融资项目,支持企业境内外融资。继续推进湄公河旅游集团上市协调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化解历史遗留的行政合规性问题扫清上市障碍。 2.支持金融机构结合文旅企业特点创新服务。支持银行创新推出民宿贷等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文旅项目加大中长期贷款投入,促进项目市场。支持保险公司创新保险模式,为文旅企业制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一揽子保险,积极开发适应文旅企业发展需求的保险产品。引导国有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提供增信服务。 3.积极履行财政职能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落实文化领域财政投入。配合文旅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强化财政资金使用财会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绩效。 普洱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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