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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城镇燃气领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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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市城镇燃气安全问题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燃气安全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镇燃气领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从事跨区域经营活动的; 2.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如充装不合格气瓶、配送车辆超量装载钢瓶并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长时间停放、向高层建筑以及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等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提供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 3.燃气管道存在“带病运行”问题隐患行为(如燃气管道老化或大面积严重锈蚀、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施工过程中未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措施或违法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等行为;燃气管网改造项目工程质量不达标、工程和管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4.餐饮经营服务单位及学校、医院、养老等公共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行业领域用气单位购买和使用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灶、管、阀”,使用50kg气瓶、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的行为; 5.隐患整改弄虚作假,部门间推诿扯皮、履职不到位,落实上不认真、不彻底,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燃气监管执法过程,选择性执法、野蛮执法、逐利执法、打招呼、说人情,借监管执法之机“吃拿卡要”等行为; 6.其他涉及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渠道 1.来信、来访举报:思茅区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生路83号),邮编 :665000。 2.举报电话 :0879-2869013 3.举报邮箱 :pesjsjcjk@163.com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信、来访,拨打电话或发送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请尽量提供详细的问题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等信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事项 1.收到举报线索后,我们将及时组织专人进行核查。对查实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对查证不属实的举报,将及时向举报人说明情况。 2.本次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全市城镇燃气领域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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