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登录 | 注册

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索引号:  1011-/2020-0106001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1-06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  号: 
关于普洱市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20-01-06   作者:市财政局 点击数:  

         

关于普洱市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的报告(书面)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精神,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普洱市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精神,加快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加大自然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力度,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截至20171231日,全市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161.36亿元。其中: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834.66亿元,占比71.87%;地方金融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62亿元,占比0.3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23.08亿元,占比27.82%。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总额26,342.67亿元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体情况    

1.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主要指标情况。截至20171231日,全市纳入国有非金融类企业决算户数121户比2016年增加11户。全市非金融类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34.6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629.47亿元增加205.19亿元,同比增长32.6%;负债总额589.8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452.66亿元增加137.18亿元,同比增长30.3% ;资产负债率为70.66%,同比增长6.27%;所有者权益244.8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176.81亿元增加69亿元,同比增长38.47%。实现营业收入15.51亿元,同比增长 16.44% ;实现利润总额0.7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7.56亿元减少6.83亿元,同比减少90.34%;上缴税费金额2.17亿元,同比减少 20.22%;劳动生产总值7.5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6.2亿元增加1.36亿元,同比增长21.93%    

市属企业2017年纳入非金融类国有企业决算户数24户,比上年度增加1户,资产总额539.12亿元,占全市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的64.59%比上年同期的414.67亿元增加124.45亿元,同比增长30%;负债总额357.4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287.11亿元增加70.34亿元,同比增长24.49% ;所有者权益181.6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127.56亿元增加54.13亿元,同比增长42.43%    

2.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全市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38.46%     

3.国有资本投向及布局情况。14个国民经济行业中,全市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最大的两个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农林牧渔业,资产总额分别为443.01亿元、159.48亿元,两大行业资产占比达到了72.18%    

4.现金流情况。全市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总流入238.49亿元,总流出264.96亿元,现金流量由上年的净流入17.91亿元转为净流出26.47亿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17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只有市本级1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8亿元(含上年结转收入0.02亿元);支出0.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0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0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充实国有骨干企业国家资本金、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支持国有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二)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体情况     

1.地方金融国有企业资产主要指标情况。截至20171231日,普洱市担保类国有地方金融企业3户,资产总额3.62亿元,同比下降3.31%;负债总额为0.5亿元,同比下降20.19%;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12亿元,同比增长0.05%;营业收入总额0.15亿元,同比下降37.68%;净利润总额0.01亿元,同比下降68.27%;已缴税金总额0.02亿元,同比下降17.5%    

2.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0.07%。    

3.国有资本投向及布局情况。从行业布局看,3户国有金融企业均为担保类企业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1.资产主要指标情况。截至20171231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530户,编制内实有人数61,440人,国有资产总额323.08亿元。同比增长29.83%;负债总额119.42亿元,同比增长135.12%净资产总额204.2亿元,同比增长2.9%。其中:市级国有资产总额109.07亿元,占比33.7%    

2.资产配置情况。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15.98亿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7亿元;通用设备3.16亿元;专用设备3.35亿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63亿元;图书档案0.11亿元;文物和陈列品0.03亿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2.8亿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34亿元;通用设备1.18亿元;专用设备1.1亿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12亿元;图书档案0.03亿元;文物和陈列品0.03亿元。    

3.资产使用、效益情况。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收入累计应收总额1.55亿元,已上缴金额1.55亿元,上缴比例100%      

4.资产处置情况。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1.36亿元,已上缴金额1.36亿元,上缴比例100%    

5.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29.02%。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根据全市《2017年度政府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统计报表》数据,截至2017年底,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26,342.67亿元,其中,森林资源资产价值15,248.4亿元(含森林的土地价值),占比57.9% ;水资源资产价值1,327.25亿元,占比5%;已探明的矿产资源资产价值6,349.4亿元,占比24.2%;土地资源资产价值3,417.62亿元,占比12.97%    

二、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资产管理方面    

1.国资国企监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一是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全面增强。进一步明确市国资委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职能;各县(区)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系。二是国资国企监管方式和手段不断改进。继续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试点,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探索将部门出资人职责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企业。落实市属企业功能定位和分类方案;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国资监管方式,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三是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机制体制逐步健全。制定出台《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加大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力度。四是构建国有企业外部监督大格局。整合出资人、外派监事会和审计、纪检监察、巡察等力量,基本构建起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的外部监督大格局。五是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取得进展。印发了《关于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及时推动市级经营性国有企业移交划转市国资委统一监管工作。    

2.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突出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一手抓改革方案的统筹谋划,一手抓改革举措的落地实施,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呈现出积极稳妥、试点突破、全面推进、成效初显的态势。一是出台《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高位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攻坚工作,助推普洱经济跨越式发展,一批重点改革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二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企业持续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在加快化解过剩产能方面。优化企业资产结构,积极稳妥去产能,千方百计去库存,综合施策去杠杆,多措并举降成本,优化完善补短板。在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方面。全面梳理僵尸企业,出台僵尸企业出清措施,完成僵尸企业清理核实工作,密切关注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可能带来的风险。统筹运用市场、经济、法律手段处置僵尸企业,有力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好转。在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方面。市政府出台了《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等系列指导性文件,鼓励和促进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将有关职能移交给市场、社会或政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突破。支持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普洱市茶国公司等一大批国有骨干企业深化改革通过混改、引入战略合作伙伴等方式深化改革,提升企业发展速度和质量。截止2017年底,根据 “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思路,稳妥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已完成混改项目14个,正在推进的混改项目1个。四是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持续调整优化。积极引导和推动国有资本向园区布局,实现集群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加大整合重组力度,通过资产重组、无偿划转、资产置换等方式进行重组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五是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健全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国有企业竞争活力进一步提升。    

3.国有企业管理者薪酬管理更加规范。全面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效发挥薪酬分配的杠杆作用,调动企业管理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一是加强制度设计,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制定《普洱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薪酬考核程序,突出绩效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薪酬结构。审定2016年监管企业负责人人均年薪酬总额13.85万元。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形成规范有序的薪酬管理机制。把国有企业管理者薪酬分配作为市委巡察、审计和市国资委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监管企业管理者在薪酬分配和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4.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一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出台了《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普洱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由企业直接向市财政局报送收支预算,强化了财政部门主导编制国资预算的责任,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有利于整合资金,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预算的衔接。市本级2017年开始,将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以15%的比例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后每年递增5%,到2020年上缴比例达30%2017年开始,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30%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用于改善民生事项支出,加大了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推动财政增收,提前完成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达到30%的工作目标。要求各县(区)2018年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建设,并按照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5.国有资本境外投资情况。截止2017年底,我市尚无境外投资项目资产。    

(二)地方金融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2017年,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下降,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国有资本处于增值水平,为全市经济加快转型、绿色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1.国有金融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认真按照财政部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通过开展国有资产确权、登记、评估、转让、清算、退出等工作,规范了国有资产的流转。二是定期统计分析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情况,及时掌握国有资产分布和变动情况。三是及时组织实施本地区金融国有企业绩效评价、薪酬审核工作,建立金融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    

2.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得到全方位推进。按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的总体要求,坚持地方金融监管和防范处置风险一盘棋,实现地方金融监管全覆盖归口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市非法集资新立案数、集资金额、集资参与人数均实现同比下降。    

3.金融企业服务地方经济能力全面提升。一是地方金融国有企业积极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市经济发展战略布局,为促进普洱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平台。二是服务“三农”与中小微企业发展。20171231日止在保业务1,765笔,金额3.55亿元(较上年减少0.11亿元)。其中:中小企业担保贷款46笔,金额1.65亿元;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716笔,金额1.72亿元;其他融资担保30.18亿元。三是通过发放扶贫贷款、扶贫保险等方式探索可持续发展金融扶贫模式。    

 4.金融企业高管薪酬管理更加规范。2017年度审定3国有金融企业4负责人年薪酬总额57万元,人均年薪酬14.25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2017年,市政府全面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基础管理,规范管理行为,较好地保障了行政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确保教育、卫生、医疗等公共事业长足发展。    

1.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制度,出台了《普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普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普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以及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罚没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管理制度,转发了《云南省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强化事业单位产权意识,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各县(区)也出台了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各部门制定了相关的资产管理办法,构建了我市较为完善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制度体系,有效维护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2.资产管理方式不断改革创新。一是将资产配置计划及预算纳入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执行。二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地方财政增收。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式,思茅、宁洱、西盟、墨江等县(区)开展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集中管理。集中管理方式的建立,首先是杜绝了国家资产部门化,部门资产个人化问题。其次是堵塞了单位资产出租、出借中的管理漏洞。其三是避免了隐瞒、截留、挪用、坐支和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四是增加了当地财政的非税收入,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利用效率,真正做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全面完成。根据财政部部署要求,完成全市2214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截至清查基准日20151231日的资产总额为216.94亿元,盘盈资产6.1亿元。市级财政对151户市级部门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批复。    

4.国有资产日常监管更加规范一是厉行节约,严把资产入口关,有效保障部门和单位运转需求。严格执行资产配置审批程序,落实资产配置预算前置审批,强化配置标准约束性,有效地推进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二是规范管理,盘活存量资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行为进行审批、备案,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程序,支持单位依法、依规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开展创收。完善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编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三是严格审核,筑牢资产出口关严格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对相关部门闲置、利用率较低的资产开展清查,按照政策规定实施资产调出、划转、调剂使用,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利用率。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按照管理规定核实报废,严控国有资产管理的出口。截止2017年,全市公务用车改革中,通过资产管理留用、调剂、划转公务用车2357辆,处置公务用车929辆。其中:公开拍卖车辆727辆(含中央、省管单位64辆),报废车辆202辆,处置完成率100%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普洱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普洱努力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指明了普洱生态文明建设的前进方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根据云南省制定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普洱市制定了《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发展规划》、《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实施方案》,坚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全市实行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成为首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之一。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了《普洱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规划(2016—2020年)》等相关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快推进普洱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和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同时,积极探索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及其变动情况的方式,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基础信息。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管理中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    

(一)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之间存在资源未共享、协同不到位的问题。如:国有自然资源的监管职责分散在国土资源、林业、农业、水利等多个部门,各类自然资源之间、各产权主体之间、各管理层级之间,不同程度地存在产权边界不清楚、管理体制不顺畅的问题,并由此导致自然资源产权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各类自然资源之间分类、用途及监管责任的重叠或缺失等,难以形成合力。    

(二)政府经管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家底”不清。一是国家目前对基础设施等政府经管资产管理尚处于试点研究阶段,还未出台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计量计价标准,管理中存在历史资料不完整、会计核算基础薄弱、计量计价方法不统一等问题。二是自然资源统计目前侧重于实物量统计,对其价值核算还处于探索阶段,难以准确掌握国有资产家底。三是由于目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未采用权责发生制,无法完整、准确反映资产负债情况。    

(三)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国有资产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部分国有企业主业不突出,资产负债率较高,核心竞争力不强,低效无效投资建设问题突出,盈利能力较低。二是部分国有企业还处于产业链中低端,内生动力不足,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不高。三是国有企业中实体企业较少,企业总体规模小,发展不足问题突出。四是相较全国其他地区,我市的金融资源小、散、弱,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不牢固,没有从低水平竞争模式中转变过来。五是行政事业单位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尚未有效建立,部分单位的房屋、设备存在不同程度闲置,国有资产的总体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意识不强,建设用地利用仍显粗放,水资源利用率低。    

(四)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制度办法还不健全。今年是开展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第一年,工作刚起步,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还未有效建立;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的编制办法和相关制度还需建立健全;报告的范围、内容、重点、格式和口径等还未做到全面规范统一。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中央强调各地区要按照党中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市政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改革部署,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高效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根据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特点和要求,明确专门机构对国有资产行使监管职能,有序推进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分类监管,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制定并实施国有企业改革行动计划,构建国有资本发展新格局,打造国有资产监管新模式,培育国有企业发展新动能。三是尽快修订、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适应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改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成本高、效率低的现状。    

(二)切实做好化解金融和债务风险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防范政府重大风险的工作要求,通过健全处置机制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手段盘活存量资产,化解政府性债务。一是加大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和存量资金的力度,拓宽政府性债务偿债资金来源。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财政金融运行及风险防控动态分析机制,前瞻性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三是健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专项治理整顿金融市场乱象,强化对风险领域的监测和预警。四是制定一企一策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严控盲目扩张、非主业投资风险,推动国有企业收回拳头,瘦身健体,确保每户市属国有企业2018年末平均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8%以内,到2020年末下降到65%    

(三)深入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改革试点。加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集中普洱优势资源,理顺各类股权关系,推进国有资本整合和国有企业重组,做强、做优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调整国有资本结构,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全面形成我市国有资本发展新格局,切实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四)健全国有资产管理问责机制。贯彻落实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通过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重点分析研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清晰掌握国有资产总量的变动趋势,同时,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作为一条红线,及早发现、尽快填补和堵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健全国有资产流失问责机制,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消融式”“转移式流失。此外,严格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通过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倒逼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主体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国有资产运行配置效率。    

(五)进一步摸清政府经管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底数。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摸清资产底数、政策底数和问题底数。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尽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清查政府资产和负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细化核算内容,确保国有文物资产、国有储备土地、保障性住房、公共基础设施、储备物资等国有资产信息真实准确。二落实自然资源保护责任,持续开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工作,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    

(六)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尽快制定我市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各专项报告编制办法与指南,统一口径和要求。二是推动建立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和人大之间的数据互通共享,为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供保障,提高报告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合和市与县(区)之间的纵向联动,加快形成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全市一盘棋的有利局面,统筹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市政府将在认真总结资产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以及审计反映问题和巡视意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方法和措施,并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不断健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摸清家底,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