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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2024-12-17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1/20241217-00005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17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  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发〔2019〕22号)及《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普财绩〔2024〕8号),为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规范社保基金收支管理,严格基金预算,提高基金使用效益,普洱诚壹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普洱市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绩效评价。纳入此次绩效评价的普洱市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来源)共229,080.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支出。项目主要绩效目标是落实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确保普洱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23年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截止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普洱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来源于上年结转、同级财政拨款、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存款利息收入、转移收入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等共229,080.44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83,657.82万元、上年结余45,422.62万元。基金支出200,255.22万元,全部为基本养老金支出,其中:养老保险待遇支出199,803.42万元、转移支出292.81万元、其它支出158.99万元;年末基金结余28,825.23万元。

经过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项目”整体情况的决策、过程、产出、效果方面进行了绩效再评价,本次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84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指标分值评价得分得分率
决策12975%
过程302687%
产出403588%
效果181478%
合计1008484%

二、存在问题

(一)年初未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市级及各县区绩效目标不统一,部分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合理、明确。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预先设定年度绩效目标。本次绩效评价,市级及各县区社保中心仅提供绩效目标自评表,部分绩效自评目标设置不合理、不明确。如:养老金替代率设置为≥50%(部分县设置为=100%),实际替代率在60%以上;基金静态可支付月数>2个月,实际为1.73个月,绩效目标与实际差距较大,设置不够合理。项目产出数量指标设置为“社会保险费收入>统筹区社会保险费收入预算、社会保险费支出<统筹区社会保险待遇支出预算”,无具体数值;项目时效指标设置为财政对基金的补贴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到位、待遇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未明确具体时间,指标设置不够明确。各县区设置绩效目标不统一。一是指标内容设置不统一,如:数量指标中参保人数、退休待遇享受人数,质量指标中其它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等指标部分县设置、部分县未设置;二是指标数值不统一,如发放退休待遇时间,市级设为每月15日以前、有的县设为每月20日以前、有的县设为每月25日以前。出现此情况主要原因是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观念不够牢固,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把握不准,未按要求在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并积极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纠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相关要求,要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除一般公共预算外,各级政府还要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要重点关注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政策效果、基金管理、精算平衡、地区结构、运行风险等情况。

(二)存在多缴、错缴及重复缴纳保费情况。由于系统原因及缴费基数错误、退休人员及死亡人员未及时申报调整等因素,市级及各县区都不同程度存在多收、错收保费情况,部分县区参保人员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重复缴费情况。多收部分已在年度内退费。

(三)存在多发、错发退休人员待遇情况。由于操作失误、参保人员涉案、死亡未及时申报等原因,市级及各县区都不同程度存在多支付待遇情况。多支付待遇总体上已及时追加,个别县部分多支付待遇未追回(澜沧县),个别县未及时上缴追加待遇(墨江县)。出现此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日常监督、管理及复核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普洱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财务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部分县区财政配套(单位)部分保费及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到位。西盟县年度收入预算7,511.95万元、实际收入5,043.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7%;孟连县年度收入预算9,413.00 万元、实际收入5,850.90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2%,未完成预算收入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未足额配套单位应缴部分养老保险;思茅区区级财政补贴未到位1,445.00万元,江城县中央财政补贴资金800.07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未拨付到位740.07万元。出现此情况主要原因一是县级财政困难;二是资金统筹管理不到位;三是预算约束观念不强。

(五)部分中人清算待遇未及时兑付。澜沧县2014年-2020年68人中人清算补差保费2,764,659.61元于2023年发放,2021年中人清算待遇11,414,190.11元,至2023年末未发放;孟连县于2023年支付 2014-2020年中人清算待遇2,099,598.50元景东县于2023年支付 2021年中人清算待遇8,098,072.63元。出现此情况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资金统筹管理不到位。

(六)养老基金未能达到年度收支平衡,基金可持续能力不强,财政补助压力较大。2023年度普洱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3,657.82万元、基金支出200,255.22万元,年度基金支出大于基金收入16,597.40 万元;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月平均支出16,650.29 万元,年末基金结余28,825.2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可支撑月数为1.73个月,小于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个月,市级及部分县区累计结余可支撑月数小于1个月。出现此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执行时间不长,2014年改革后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纳入基金支付,基金无积蓄,收支缺口严重。随着社会发展,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引起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养老金需求急剧上升,养老基金的持续运行面临挑战,财政弥补缺口的压力可能也会不断加大。

三、意见建议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思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提高基金预算绩效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科学设置年度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监控,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二)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督导管理,加强对工作进度、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督,督促相关县区及时拨付到位财政配套(单位)部分保费及财政补助资金,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时征缴、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退休人员待遇按时发放,提高待遇发放准确率和成功率,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年度预算顺利完成并取得预期效果。

(三)着力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提升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努力把“社保家底”做厚实,增强社保基金可持续能力,为全面实现“老有所养”积累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提高相关人员及部门的绩效观念,促进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推进预算和绩效一体化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对本次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报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逐项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告知市财政局,同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本次评价等级及整改情况,作为安排政府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经督促未整改的项目,财政部门将报市政府批准后收回未整改到位的资金。

(二)本次评价结果,市财政局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审计等部门通报;同时,请各单位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普洱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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