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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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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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011/20240926-00001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主题词: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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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各科(室、中心):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根据《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普发〔2021〕32号)和《普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要求,现将《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普洱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 重点普法内容 | 普法 对象 | 普法节点及方式 | 责任 科室 | 责任人 | 一、 共性部分 |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3.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摘编 4.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5.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 | 全局干 部职工 | 1.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集中学习内容; 2.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学习强国APP组织线上线下学习; 3.以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集中宣传。 | 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 会计和财政监督法规科 | 龚祖联 王正福 | 6.中国共产党章程 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8.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9.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10.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 全体党 员干部 | 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线下学习。 | 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 | 龚祖联 |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全局干 部职工 | 1.宪法宣传周和“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学习; 2.民法典宣传月开展民法典学习; 3.结合财政系统学法培训,通过网络课堂、媒体宣传、网上学法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 | 会计和财政监督法规科 | 王正福 |
| 重点普法内容 | 普法 对象 | 普法节点及方式 | 责任 科室 | 责任人 | 二、个性部分 | 19.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26.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全局干 部职工 | 1.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会议开展集中学习; 2.通过媒体宣传、集中培训、网上学法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 | 办公室 | 李安辉 | 27.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 全局干部职工、市本级预算单位财务人员 | 1.开展现场培训,向各预算单位讲解预算工作相关政策及实务操作; 2.通过媒体宣传、网上学法、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 | 预算科 | 张馨予 |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2.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全局干部职工;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员;县(区)、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人员 | 1.开展现场培训,向各预算单位讲解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实务操作; 2.通过媒体宣传、网上学法、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 | 政府采购管理科 | 蔡宗庆 | 重点普法内容 | 普法 对象 | 普法节点及方式 | 责任 科室 | 责任人 | 3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4.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35.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 全局干部职工、市本级预算单位、社会大众 | 1.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相关法规文件; 2.在执法、检查等环节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 3.通过媒体宣传、网上学法、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 | 会计和财政监督法规科 | 王正福 | 36.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37.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 全局干部职工;市本级预算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县(区)、园区财政局资产管理监管人员 | 1.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相关法规文件; 2.在执法、检查等环节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 3.通过媒体宣传、网上学法、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 | 资产管理科 | 何 波 | 38.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39.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实施细则 | 全局干部职工、社会大众 | 1.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相关法规文件。 2.在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时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 3.通过广播、电视等平台对社会大众公开普法宣传。 | 金融稳定科 | 李 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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