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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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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洱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普审财报〔2024〕5号),普洱市财政局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及时商局内相关科室和市级相关部门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梳理,现将整改情况提供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 《普洱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普审财报〔2024〕5号)共反馈问题14项,截至8月初,已整改7项,正在整改问题7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一般性支出预算未有效压减不降反增”问题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未有效压减不降反增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针对“2023年、2024年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数为2,006万元、2,09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52万元、84万元,增长8.2%、4.2%。”问题,普洱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和年初预算应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按照不低于3%比例压缩的规定要求,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中大力压缩预算。市本级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压减4%,2024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压减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未有效压减主要原因是普洱市多山地形导致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路况差,部分车辆老化超服务年限使用,急需购置车辆进行更换。繁重的基层出差和上级工作任务用车保障加剧了车辆维修维护费用的支出,加上油价上涨,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逐年上升。 今后将督促预算单位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因公出国(境)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综合平衡,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2.一般性支出预算未有效压减不降反增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针对“2024年市本级一般性支出中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4个项目预算49,921.74万元,比2023年39,887.47万元增加10,034.27万元、增长25.2%,其中:会议费1,094.21万元,比2023年525.27万元增加568.94万元、增长108.3%。培训费 4,865.32万元,比2023年3,785.01万元增加1,080.31万元、增长28.5%。劳务费13,262.95万元,比2023年11,725.24万元增加1,537.71万元、增长13.1%。委托业务费30,699.25万元,比2023年23,851.95万元增加6,847.30万元、增长28.7%。”问题,市财政局在2024年年初预算编制过程中按照5%的比例压减系统公式生成的人员类、运转类项目资金,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对各预算单位编制的特定项目类支出中的一般性支出指标进行进一步压减,计划在2024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未在30天内及时分配下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针对“由于资金分配方案滞后和项目入库不及时等,2023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未在30天内分配下达本级或下级有关单位和部门136,873.45万元”问题。一是及时与各支出科室对接,督促科室及时接收指标;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及时督促项目主管单位提供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完成项目入库工作;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培训,积极解决项目主管部门录入项目库时系统操作层面的问题。 (三)“截至2024年3月31日,普洱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二期专项债券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2.99万元未上缴财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针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普洱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二期专项债券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2.99万元未上缴财政。”问题,普洱市财政局积极督促市妇幼保健上缴二期专项债券资金专户利息,已于2024年8月12日收到市妇幼保健院上缴的12.99万元资金,完成整改。 (四)“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资金未清算缴库或拨付县(区)2,336.98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针对“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取得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资金收入155,135.75万元,截至2023年末,已清算缴库或拨付县(区)152,798.77万元,未清算缴库或拨付县(区)2,336.98万元。”问题,截至2024年5月1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上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结存资金2,336.98万元已完成清算缴库及拨付县(区)的工作。 (五)“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1.48万元”问题 针对“截至2023年末,园区管委会专用账户2014—2015年项目经费结余未按规定上缴财政1.48万元,其中:2014年市人大补助经费结余0.28万元,2015年南屏镇人民政府拨入安全生产奖结余1.2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截至2024年7月18日,园区管委会专用账户2014—2015年项目经费结余1.48万元,已按规定上缴园区财政,完成整改。 (六)“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6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截至2024年7月18日,园区管委会专用账户2014年存款利息收入2.6万元,已按规定上缴园区财政,完成整改。 (七)“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财政资金统筹不到位”问题 1.教育收费预算编制不完整,财政资金统筹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长期坚持。 针对“2023年,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等5家学校取得教育收费收入1,924.76万元,其中:年初结余1,111.33万元,当年收入813.43万元,纳入预算1,146.1万元占收入总额59.5%,实际支出1,031.91万元占预算90%,年末结余892.8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46.4%。”问题,普洱市财政局将会同以上5家学校积极整改,一是在2025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强指导工作,要求5家学校进一步测实测细教育收费预算,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二是指导部门统筹各类资金资产,结合本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统筹申请预算。三是加强年初预算编制审核,加大教育收费和自有资金统筹力度,在安排2025年预算时充分考虑单位自有资金收益,结合当年部门实际需求,有保有压安排预算。 2.自有资金预算编制不完整,财政资金统筹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长期坚持。 针对“2023年,普洱市融媒体中心等10家单位自有资金收入11,122.06万元,其中:年初结余5,934.13万元,本年收入5,187.93万元,纳入预算8,837.79万元占收入总额79.5%,实际支出7,052.81万元占预算79.8%,年末结余4,069.2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36.6%”问题,一是在2025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强单位自有资金管理,指导单位编实编细年初预算,加强资金统筹。二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减少2025年单位自有资金调整增加批次,督促单位在年初时进一步测算当年自有资金收支预算。 (八)“非税收入未及时清分、缴库237.43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针对“2023年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清分、缴库237.43万元。其中:公安罚没收入及工本费63.51万元,考务费173.92万元。”问题,市财政局在2023年8月已将资金完成清分、缴库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中“一、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二)积极推行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优化非税收入收缴流程,实时匹配非税收入资金和信息,创造条件实现应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提高非税收入缴库效率。暂未实现非税收入资金直接缴入国库的,应当将先入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资金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从财政专户缴入国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缴。坚决杜绝调节财政收入行为……”等要求认真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此次整改,除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外,普洱市将以问题为导向,着眼长远,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测算调入资金规模;按规定时限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源统筹,健全完善同一领域内不同渠道资金和财政资金与非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严控预算追加,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预算年度内单位新增项目支出原则上由部门在年初预算安排资金中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 (此件删减后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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