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普洱市数字经济局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监控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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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数字经济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发〔2019〕22号)及《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财政局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监控、2022年度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普财绩〔2023〕4号)要求,为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委托中介对2023年普洱市数字经济局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监控,现将绩效监控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2月27日普洱市财政局下发《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普洱市数字经济局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普财预〔2023〕1号),批复同意普洱市数字经济局2023年数字经济发展专项项目资金1000.00万元。 2023年4月10日普洱市财政局下发《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普财建〔2023〕37号),下达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00万元;2023年6月15日普洱市财政局下发《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普财建〔2023〕79号),下达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合计下达250.00万元。资金到位率25.00%。 数字经济发展专项项目申请专项资金1000.00万元。主要实施内容(1)购买城市大脑市级数字驾驶舱服务1套(包含75项指标);(2)建设普洱城市大脑第一批应用场景9个;(3)组织开展“中国特产·普洱馆”全新上线暨首届“思茅有机茶直销节”活动项目1个;(4)组织开展京东“普洱双十二暨年货节”项目活动1个;(5)开展“数字百讲”不少于50期;(6)完成《普洱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中期评估报告1份,计划于2023年内完成实施。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实际使用资金231.38万元,其中:购买城市大脑市级数字驾驶舱服务支出140.00万元,建设普洱城市大脑第一批应用场景9个支出90.00万元,数字百讲培训费支出1.38万元,剩余18.62万元,财政虽然下达了资金额度,但因库款紧张,一直未同意付款申请,已使用资金占到位资金250.00万元的比率为92.55%,占总预算1000.00万元的比率为23.14%。 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绩效目标未细化 申报项目资金时,一体化预算平台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书中未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未与项目目标计划数相对应。如:数量指标: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目标任务,完成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预计增速等目标任务≥4项。 (二)项目资金到位率低 2023年2月27日普洱市财政局下发《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普洱市数字经济局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普财预〔2023〕1号),批复同意普洱市数字经济局2023年数字经济发展专项项目资金1000.00万元。截止2023年10月31日,项目资金到位250.00万元,用于购买市级驾驶舱服务、应用场景服务和“数字白讲”支出231.38万元,已使用资金占到位资金250.00万元的比率为92.55%,占总预算1000.00万元的比率为23.14%。 (三)应用场景项目的实施未能发挥预期效益 通过抽查其中6个应用场景,发现4个应用场景存在使用率低、数据更新不及时、牵头部门使用意愿不高的情况,未能发挥预期效益。 三、意见建议 (一)建议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建议根据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使之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二)建议项目单位加强重视,配备专人负责场景的推广使用工作,做好后续的运营和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对本次绩效监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报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书面告知市财政局,同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本次绩效监控及整改情况,考虑安排部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对经督促未整改的项目,财政部门将报市政府批准后收回未整改到位的资金。 (二)本次绩效监控结果,市财政局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审计等部门通报;同时,各单位需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对各单位项目绩效监控报告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3年普洱市数字经济局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监控报告 普洱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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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023年普洱市数字经济局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监控报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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