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普洱市投资促进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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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投资促进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发〔2019〕22号)及《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两级联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普财绩〔2022〕8号)要求,为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对“普洱市投资促进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普洱市投资促进局(含下属市级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8,820,533.61元,年度调整预算1,246,147.02 元,年度实际执行预算7,574,386.59元,预算调整率14.13%。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7,574,386.59元,其中:基本支出4,121,361.27元,占总支出的54.41%;项目支出3,453,025.32元,占总支出的45.59%。 经过对“普洱市投资促进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4.50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二、存在问题 (一)部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不完善,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计划衔接不够紧密,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细化和明确。 (二)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部门预算调整率较高,个别项目预算未实施、个别项目预算金额与实际执行金额差距过大。 (三)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按时完成,个别项目未实施。 (四)部门绩效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不到位,部分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个别业务会计核算不准确。 (五)招商项目质效不高,项目签约率及实际资金到位率、外资利用率不高; (六)部门内控制度不够完善,长效机制建设不足,单位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够强。 三、意见建议 (一)严格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思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靠、相应匹配”的要求及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传统指标与现代指标相结合、基本指标与修正指标相结合、过程指标与结果指标相结合等思路设置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按期实现。 (二)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监控管理。要统筹安排,分解、细化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和建设项目管理,严格经费支出的申请、审核、批准、支付及会计核算各环节管理,加强接待费、差旅费等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提高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部门履职规范性管理,提高部门履职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单位管理,提高部门可持续发展能力。要以规范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有序运行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积极推进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将内控体系建设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同时加强单位长效发展机制建设,增强部门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加强招商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项目绩效监控,开展精准招商,提高招商引资专业化程度,提高招商项目签约落地率和资金到位率,建立健全项目落地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机制,确保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见效,促进普洱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五)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提高相关人员及部门的绩效观念,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推进预算和绩效一体化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对本次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报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书面告知市财政局,同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本次评价等级及整改情况,考虑安排部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对经督促未整改的项目,财政部门将报市政府批准后收回未整改到位的资金。 (二)本次评价结果,市财政局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审计等部门通报;同时,各单位需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对各单位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普洱市投资促进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普洱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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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普洱市投资促进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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