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第三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 ||||||||||||||||||||||||
|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口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云南孟连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发〔2019〕22号)及《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财政局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监控、2022年度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普财绩〔2023〕4号)要求,为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委托中介对“2022年第三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是对外交往和经贸合作的桥梁。通过加强口岸工作和推进大通关建设,全面实现口岸管理有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围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不断优化口岸管理机制,创新口岸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和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为了补助口岸运行维护等口岸管理维护运行支出、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口岸功能、推进智慧口岸建设试点等工作,2022年8月22日普洱市财政局下发《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2022年第三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通知》(普财金〔2022〕106号)下达专项资金346.00万元,其中: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口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26.00万元,云南孟连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专项资金220.00万元。 截止2023年9月25日,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口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支出专项资金108.72万元,其中2022年支出40.06万元、2023年支出68.66万元。分别为:净水处理厂用药0.60万元,2021年口岸展板费用1.57万元,2022年口岸安检大楼安保服务费6.00万元,2021.1-2022.8期间设备维修费2.11万元,2020-2021年零星维修工程费23.65万元,2021年边民互市建设项目审计费4.00万元,2022年联检楼灯更换及维修2.13万元,2022年口岸广场及道路绿化维护费1.00万元,2021—2023年坝卡水库维护费2.06万元,勐康海关变压器更换7.87万元,边境站支线抢修8.63万元,2020年边检楼安装监控系统尾款7.86万元,2021年运营维护费20.00万元,2022年口岸电动门安装7.18万元,2020年信息化建设设备尾款13.76万元,口岸总体规划汇报材料复印费0.30万元;云南孟连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支出2022年第三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206.11万元,其中:2023年支出206.12万元。分别为:勐阿通道车辆出入境通道扩建工程款12.31万元,勐阿通道新增车辆出入境通道设备193.81万元。 经过2022年第三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项目整体情况的决策、过程、产出、效果方面等进行了绩效再评价,本次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79.50分,评价等级为“中”。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二、存在问题 (一)存在未编制专项资金分配计划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口岸管理委员会未编制专项资金分配计划,且部分资金用于支付2020-2021期间费用。 (二)预算执行率低 截止2023年9月25日,2022年第三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共支出专项资金314.83万元,其中: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口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支出专项资金108.72万元(2022年支出40.06万元,2023年支出68.66万元),资金支付率86.29%;云南孟连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支出专项资金206.11万元(2023年支出206.11万元),资金支付率93.69%。 (三)内控制度不完善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口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只制定了《县口岸办财务管理制度》,未制定“三重一大”等内控制度。勐康海关变压器更换8.63万元,边境站支线抢修7.87万元,边检大楼安装监控设备1套7.86万元,联检楼安装电动门7.18万元,均未进行询价等程序。 (四)账务处理不正确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口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支付边民互市建设项目审计费时,借:业务活动经费、贷:银行存款。根据《政府会计准则》,支付监理费、招投标费、社会中介审计(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时,应借:在建工程-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支付更换和安装变压器(已完工和验收)8.63万元,支付2020年边检大楼安装监控设备1套尾款7.86万元,联检楼安装电动门7.18万元,借:业务活动经费、贷:银行存款;应借记: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支付2020信息化建设专用设备5%质保金13.76万元,借:业务活动经费,应按原入账方式入账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五)未按规定时限完成项目内容 1.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口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第三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于日常维护等项目,截止2023年9月25日,支出专项资金108.72万元。 2.云南孟连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三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项目分为:勐阿通道前置拦截区辐射探测门、勐阿通道智慧卫检通道、勐阿通道前置拦截区喷淋消毒设备、勐阿通道车辆出入境通道办公设备、勐阿通道车辆出入境通道扩建等5个分项实施。截止2023年9月25日,勐阿通道车辆出入境通道办公设备尚未进行采购。 (六)部分绩效目标不达标 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2022年第三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普财金[2022]106号)下达绩效目标值,部分指标值不达标,主要表现在: 1.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口岸管理委员会:①口岸进出口货运量≧150万吨,实际进出口货运量20.83万吨;②口岸出入境交通工具增长率≧5%,实际出入境车辆13063辆,同比下降4%;③2022年江城县口岸出口境货物5.80亿元,同比下降17.53%,未达到江城口岸进出口总额增长率≧5%的目标。 2.云南孟连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①口岸货运量≧200万吨,实际货运量186.30万吨;②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5个。截止2023年9月25日,完成4个项目,勐阿通道车辆出入境通道办公设备6台,尚未采购;③孟连口岸出入境货运量186.30万吨,未达到出入境货运量200.00万吨的目标。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项目资金的实施管理 及时按照《云南省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资金分配计划。 (二)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 根据合同进度及时支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按时支付。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及时完善资金管理和内控制度。 (四)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等规定,正确进行账务处理。 (五)加快项目推进速度 加强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按规定时限及时完成项目的上报、审核工作。 (六)加强项目管控力度,增强口岸核心竞争力 不断优化口岸管理机制,创新口岸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和通关便利化水平,增强口岸核心竞争力。 四、其他事项 (一)对本次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报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书面告知市财政局,同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本次评价等级及整改情况,考虑安排部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对经督促未整改的项目,财政部门将报市政府批准后收回未整改到位的资金。 (二)本次评价结果,市财政局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审计等部门通报;同时,各单位需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对各单位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2年第三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 普洱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附件【附件:2022年第三批云南大通关建设补专项资金绩效再评价报告.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