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第二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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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孟连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发〔2019〕22号)及《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财政局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监控、2022年度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普财绩〔2023〕4号)要求,为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委托中介对“2022年第二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是对外交往和经贸合作的桥梁。通过加强口岸工作和推进大通关建设,全面实现口岸管理有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围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不断优化口岸管理机制,创新口岸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和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为了口岸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建设及功能提升改造重点项目的前期补助,2022年6月29日普洱市财政局下发《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通知》(普财金〔2022〕94号)下达云南孟连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专项资金150.00万元。 截止2023年9月25日,云南孟连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支出2022年第二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56.74万元,其中:2022年度支出10.50万元、2023年1-9月支出46.24万元。分别为:孟连口岸国门提升改造、联检大楼建设、查验货场扩建可研报告18.00万元,勐阿通道提升改造建筑方案设计费4.24万元,孟连口岸勐阿通道查验货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费9.00万元,孟连口岸勐阿通道查验货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4.00万元,孟连岸勐阿通道边民互市贸易场可研及实施方案编制费6.00万元,孟连(勐阿)边合区商贸旅游片区查验货场边民互市用地控制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规划设计费5.00万元,勐阿通道功能区排污管道工程设计7.5万元,孟连勐阿通道鸟瞰图3.00万元。 经过2022年第二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项目整体情况的决策、过程、产出、效果方面等进行了绩效再评价,本次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84.00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二、存在问题 (一)资金实际到位率低 2022年6月29日《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2022年第二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普财金[2022]94号)下达专项资金150万元。2022年8月29日支付2笔资金10.5万元,2022年9月份冻结后,无法支付。 (二)预算执行率低 截止2023年9月25日,云南孟连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支出专项资金56.74万元,其中:2022年支付10.50万元,2023年支付46.24万元,资金支付率37.83%。 (三)账务处理不正确 2022年第二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列支时借:业务活动经费或单位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根据《政府会计准则》,支付设计费、施工图纸费、规划设计、可研报告等项目前期费用时,应借:在建工程-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 (四)部分项目时效较长 按照《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2022年第二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普财金[2022]94号),下达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口岸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建设及功能提升改造重点项目前期补助。根据分配计划,共分9个项目进行,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完成2个项目;截止2023年9月25日,7个项目尚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五)部分绩效目标不达标 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2022年第二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普财金[2022]94号)下达绩效目标值,部分指标值不达标,主要表现在:孟连口岸出入境车辆11.91万辆次,未达到出入境车辆≧13万辆次的目标。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项目资金的实施管理 根据文件精神落实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二)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 根据合同进度及时支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按时支付。 (三)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等规定,正确进行账务处理。 (四)加快项目推进速度 加强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按规定时限及时完成项目的上报、审核工作。 (五)加强项目管控力度,增强口岸核心竞争力 不断优化口岸管理机制,创新口岸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和通关便利化水平,增强口岸核心竞争力。 四、其他事项 (一)对本次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报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书面告知市财政局,同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本次评价等级及整改情况,考虑安排部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对经督促未整改的项目,财政部门将报市政府批准后收回未整改到位的资金。 (二)本次评价结果,市财政局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审计等部门通报;同时,各单位需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对各单位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2年第二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 普洱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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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022年第二批云南大通关建设补专项资金绩效再评价报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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