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7号》的通知 | ||||||||||||
|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7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7号
财 政 部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
附件【附件.pdf】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