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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1/20260622-00001  公开目录:  财政扶贫资金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6-22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  号: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公开《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 的通知》(普财农〔2026〕53号) 文件的通知
2026-06-22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为加强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现将《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文号:普财农202653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52093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6

附件: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普洱市财政局

                    2026618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653号),现下达你们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6“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26“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资金使用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10号)安排使用资金,聚焦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强化对重点地区的投入保障。各县(区)要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支出情况将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帮扶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督促行业部门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对过渡期通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截至过渡期结束仍未实施完毕的项目或政策,可继续通过帮扶资金予以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政策有序转换和退出。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帮扶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帮扶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各县(区)应在收到上级资金后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单位和项目(资金下达超时情况将纳入后续资金测算分配因素)。各县(区)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2026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下达表

2.2026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普洱市财政局

 20266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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