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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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100011000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2023年 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4年8月30日在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会议安排,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普洱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财政决算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市财政与各县(区)财政进行决算,形成的各项收支结余数,即年初向人代会报告的数字;二是市财政与省财政进行决算,省财政对州市决算报表进行技术性、政策性审核和调整,并给予一定的决算补助。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与省财政决算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4,451万元,与年初人代会报告数一致;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492,202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90万元,主要原因是结算补助增加);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18,995万元,与年初人代会报告数一致;上年结余收入85,644万元,与年初人代会报告数一致;调入资金178,762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0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与省级结算时基金调入增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602万元,收入总计4,227,656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1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与省级结算后增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7,146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减少2,553万元,主要原因是景东县在决算时对存量资金安排支出的账务进行调整,导致支出减少);上解省级支出54,279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减少17,4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与省级结算后上解金额减少);调出资金8,583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31万元,主要原因是景谷县决算时债券还本支出账务调整收入来源,造成调出金额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85,33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898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7,516万元,变动原因是与省级结算后增加),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48,795万元(较年初人代会增加48,795万元,变动原因是与省级结算后增加),年终结余结转下年使用136,625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减少45,273万元,变动原因是与省级结算后减少),支出总计4,227,656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1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与省级结算后增加)。 结转结余资金的形成,一是部分上级专款补助资金下达较晚,当年难以形成支出,需结转2024年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二是已下达预算单位但单位因项目未完全实施、政府采购未完成等原因也需结转2024年支付。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与省财政决算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937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492,202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90万元,主要原因是结算补助增加);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18,99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70,231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减少238万元,变动原因是与省级结算后减少上解数);上年结余收入42,090万元;调入资金44,645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4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与省级结算时基金调入增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37万元;收入总计3,575,637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2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与省级结算时基金调入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0,64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019,156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83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与省级结算过程中对下补助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628,50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4,28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4,279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减少17,439万元,主要原因是向省级争取分年度上解);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639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9,383万元,变动原因是与省级结算后增加),调出资金11万元,年终结余结转下年使用95,122万元,支出总计3,575,637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285万元,变动原因是与省级结算后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与省财政决算后,地方基金预算收入247,1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9,4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08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26,918万元;调入资金8,583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31万元,主要原因是景谷县决算时债券还本支出账务调整收入来源,造成调入金额增加),收入总计998,142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31万元,主要原因是景谷县决算时债券还本支出账务调整收入来源,造成调入金额增加)。全市基金预算支出704,439万元,调出资金40,144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金额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1,2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025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减少4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与省级结算后上解金额减少),年终结余88,334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减少494万元,主要原因是结算后需结转金额减少),支出总计998,142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与省级结算后增加)。 结余资金的形成,一是部分上级政府性基金专款补助资金下达较晚,当年难以形成支出,需结转2024年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二是部分政府性基金年底收缴,尚未支用,故形成一定的结余资金。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与省财政决算后,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39,41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5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08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26,918万元;调入资金1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708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减少4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资金上解清算减少);收入总计717,647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减少4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资金上解清算减少)。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36,63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4,187万元;调出资金12,433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4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与省级结算后上解金额减少,可调出统筹金额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4,92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535,09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025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减少4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与省级结算后上解金额减少);市本级年终结余10,354万元;支出总计717,647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减少4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资金上解清算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与省财政决算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6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7万元;上年结余2,146万元;收入总计19,901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40万元;调出资金10,730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减少1万元,主要是与省级决算后调整变动);年终结余1,331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万元);支出总计19,901万元。 (二)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7万元;上年结余1,736万元;收入总计3,149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73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万元,主要是与省级决算后调整变动);调出资金1,512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减少1万元,主要是与省级决算后调整变动);年终结余1,042万元;支出总计3,14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一)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与省财政决算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12,658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减少5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与省级决算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99,816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支出增加1,106万元,增加原因是与省财政决算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加)。当年收支结余12,842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结余减少1,66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90,204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结余减少1,665万元)。 (二)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与省财政决算后,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62,608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减少5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与省级决算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32,010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1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与省级决算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加)。当年收支结余30,598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减少1,66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63,865万元(比年初人代会报告数减少1,667万元)。 五、202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中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转移支付情况。2023年全市共收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2,492,20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101,4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60,282万元,返还性收入30,464万元。 1.一般性转移支付使用情况。2023年共收到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101,45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重点投入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2.专项转移支付使用情况。2023年共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60,282万元,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上级财政下达的用途安排用于交通、水利、乡村振兴等专项公共服务领域。 (二)预备费使用情况。2023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7,204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安排使用200万元,主要用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三)预算周转金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一般公共预算预算周转金和年终净结余资金要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调节和平衡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运行。2023年市本级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3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639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6,123万元。市本级预算周转金余额为0万元。 (四)全市重点支出及绩效情况。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来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650万元,为上年决算数的95.6%;国防支出6,703万元,为上年决算数的121.8%;公共安全支出142,607万元,为上年决算数的93.3%;教育支出506,222万元,为上年决算数的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275万元,为上年决算数的110.4%;卫生健康支出446,784万元,为上年决算数的101.3%;农林水事务支出618,355万元,为上年决算数的11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156万元,为上年决算数的94.8%。2023年市县(区)两级财政部门持续深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程,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绩效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全市及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516.34亿元(一般债务余额213.2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03.09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法定债务余额131.62亿元(一般债务余额94.1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7.45亿元)。全市及市本级政府债务均控制在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25.02亿元和136.93亿元以内,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七、2023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全市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有力促进普洱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狠抓收入,促进经济平稳运行。2023年,市县(区)两级财政部门认真分析研判收入形势,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建立财税收入调度会商机制,强化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积极落实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财政政策,强化资源统筹,持续加大存量资产资源盘活力度,通过资产经营权及使用权出让、拍卖、共享调剂等方式,提升资产盘活效率,促进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 (二)聚焦重点,保障改善社会民生。一是支持实施教育高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完善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机制,2023年全市教育实际支出50.62亿元,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的目标。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基础养老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等标准常态化调整机制,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全年支出139.98亿元,较2022年增长8.6%。三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印发《普洱市提升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十二条措施》,围绕“一圈一带三廊道多庄园”强化乡村振兴试点探索和示范建设,持续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加快乡村全面振兴。 (三)强化统筹,激发服务保障动能。一是印发《普洱市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市县(区)和部门协同联动,聚焦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财政保障能力逐步增强。二是坚持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抢抓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等重大机遇,做实做优项目储备,2023年全市新增专项债券47.46亿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林水等领域。三是争取一般债券资金1.3亿元,用于普通高中建设、思茅区垃圾处理场建设、思茅机场灯光变电站建设、普通中小学建设、乡村振兴和其他社会保障等。四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金额为16.82亿元,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下达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496.05万元,鼓励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五是争取上级财政贴息资金1.31亿元,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共扶持创业5,096人(户),带动(吸纳)就业14,571人,引导金融机构新增发放贷款8.77亿元,有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六是完成政府拖欠企业无分歧账款的清偿目标。2023年,全市无分歧账款应偿还金额51.1亿元,在市委、市政府有力统筹下,经过市、县两级部门共同努力,按上级要求时限全面完成51.1亿元清偿目标任务。 (四)兜牢底线,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一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的原则,全面落实基层“三保”责任,坚持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建立起覆盖“三保”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的审查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三保”风险的底线。2023年,全市“三保”执行数为1,648,651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517,376万元,保工资1,061,498万元,保运转69,777万元。二是严防政府债务风险。树立底线思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债务管理要求,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着力优化债务结构,抓好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对化债不实、新增隐性债务进行严肃问责。 (五)多措并举,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入推进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遵循“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的原则,切实强化预算约束,真正做到预算管理源头数据的有效控制,着手建立从违规预警、实时监控、核实反馈,到纠偏整改、违规处理的链条式监控闭环管理模式,有效提升预算执行质量和效率。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将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置,将新增重大政策项目事前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执行中采用“日常审核+重点审核”管理机制,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和结果应用,促进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双提升,推进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做到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缩,无效要问责,真正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确保资金花到“刀刃”上。 监督索引号530800031000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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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网址20240913033237096.pdf】 附件【2023年普洱市财政决算公开目录20240913033237018.pdf】 附件【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240913033238578.pdf】 附件【2023年普洱市公开空表说明20240913033236769.pdf】 附件【2023年普洱市举借政府债务情况20240913033236472.pdf】 附件【2023年普洱市及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情况说明20240913033236722.pdf】 附件【2023年普洱市市本级财政专户存量账户情况20240913033235895.pdf】 附件【2023年普洱市市级预算执行变动情况说明20240913033236597.pdf】 附件【普洱市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20240913033236051.pdf】 附件【2023年普洱市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公开表20240913032927898.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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