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登录 | 注册

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索引号:  1011-04_A/2018-0315003  公开目录:  本级财政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3-13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  号: 
普洱市市本级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03-13   作者:财政陈鼎锋 点击数:  

普洱市市本级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市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091.4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2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70.86万元,公务接待费2,100.59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672.21万元,同比下降14.11%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市本级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120万元,较2017年的120万元无增减变化,主要是由于开展国外访问交流、商务经贸、会议展览、境外培训、文化交流等工作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市本级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00.59万元,较2017年的2,521.48万元减少420.89万元,主要是由于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县(区)部门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市本级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70.86万元,较2017年的2,122.18万元减少251.32万元,主要是由于20167月我市实行公车改革减少了单位公车数量。其中:购置经费150万元、运行维护费1,720.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直各部门(单位)出差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拟公开情况表.xls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