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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普洱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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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000010000 关于普洱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2月9日在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普洱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普洱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以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财政资源,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坚决守牢财政运行风险底线,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一)2024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44,70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1.3%,同比增加20,251万元,增长2.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盘活存量资源资产收入增加。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9,93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2.9%,同比减少10,894万元,下降3.3%;非税收入完成424,77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8.7%,同比增加31,145万元,增长7.9%。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解收入等2,917,060万元,收入总计3,661,762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41,33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2.1%,同比减少25,813万元,下降0.8%,下降的主要原因为疫情防控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9,546万元。加上年终结转、转移性支出等420,429万元,支出总计3,661,762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包含思茅产业园区,下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8,50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3.1%,同比增加24,564万元,增长12.7%,增长的主要原因为盘活存量资源资产收入增加。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0,03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9.1%,同比减少3,115万元,下降4.3%;非税收入完成148,46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5.2%,同比增加27,679万元,增长22.9%。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解收入等2,752,244万元,收入总计2,970,745万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07,38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1.6%,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5.3%,同比增加46,739万元,增长7.1%,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市级统筹实施增发国债项目资金支出。加上年终结转、转移性支出等2,263,358万元,支出总计2,970,745万元。收支平衡。 全市上级补助收入2,393,324万元,同比下降4%,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上级下达留抵退税补助资金42,573万元和疫情防控补助资金79,920万元,2024年无上述两项上级补助资金。其中,返还性收入30,60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62,04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0,67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6,85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4.5%,同比减少20,301万元,下降8.2%,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土地出让收入未达预期。加上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等1,218,194万元,收入总计1,445,048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26,21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47.9%,同比减少178,223万元,下降25.3%,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城乡社区支出减少70,54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81,453万元。加上年终结余、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918,832万元,支出总计1,445,048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36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37.1%,完成调整预算数的54.7%,同比减少18,049万元,下降45.8%,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减少10,541万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等1,134,424万元,收入总计1,155,785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7,40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2%,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4.3%,同比增加20,773万元,增长56.7%,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22,500万元。加上年终结余、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调出资金、债务转贷支出等1,098,382万元,支出总计1,155,785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58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2.9%,同比减少15,039万元,下降85.3%,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江城县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调整。加上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1,458万元,收入总计4,047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23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2.1%,同比减少6,609万元,下降84.3%,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江城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调整。加上调出资金、年终结转等支出2,816万元,支出总计4,047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5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7.3%,同比减少341万元,下降26.2%,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国有企业利润下滑,上缴收益减少。加上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1,169万元,收入总计2,127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91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4.7%,同比增加480万元,增长110.4%,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安排矿业发展补助资金350万元。加上年终结转、转移性支付支出和调出资金等1,212万元,支出总计2,127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554,89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3%,同比增加142,234万元,增长10.1%,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中的财政补贴收入和各险种保费收入增加。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456,21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8.5%,同比增加56,395万元,增长4%,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本年收支结余98,68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88,884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52,87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4.7%,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2.3%,同比增加90,267万元,增长10.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中的财政补贴收入和各险种保费收入增加。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40,37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7.9%,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2%,同比增加8,365万元,增长1%,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本年收支结余112,5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76,364万元。 以上数据均为快报数,待省财政厅批复2024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24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6,000,591万元(一般债务余额2,131,47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869,118万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482,281万元(一般债务余额918,09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64,189万元)。全市及市本级政府债务均控制在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125,700万元和1,552,700万元以内,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市本级预备费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2024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7,07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未动用预备费。2024年市本级共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86万元。 3.市本级存量资金收回及安排情况。2024年市本级预算单位缴回国库存量资金484.73万元,已按规定统筹用于保障“三保”等支出。 4.市本级“三保”执行情况。2024年市本级(不含思茅产业园区)“三保”支出执行数为404,00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262,895万元、“保工资”支出130,345万元、“保运转”支出10,760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说明。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000万元调出资金,用于保障政府性基金列支的专项债券付息支出。 (三)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异常突出的收支矛盾及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财政部门攻坚克难、积极作为,拓宽渠道增收入、强化统筹保重点、竭尽全力防风险、严肃法纪守底线、积极稳妥促改革,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预算执行管理,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奋力克难求进,全力以赴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建立财政运行常态化分析机制,进一步强化收入调度和分析研判。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强化财税联动、税源共治、工作共商。多渠道盘活存量资源资产,2024年全市盘活存量资源资产27.63亿元。积极争取上级在重点项目、转移支付、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政策资金方面给予更大力度支持,争取到增发国债资金10.03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19亿元,争取到新增一般政府债券资金1.9亿元、专项债券资金11.25亿元。 二是坚持尽力而为,持续保障增进民生福祉。全市民生支出达240.3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16%。持续改善教育均衡发展,安排资金45.89亿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健康普洱建设,安排资金43.57亿元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4亿元,其中安排资金9.12亿元保障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安置等补助工作。支持文体旅事业发展,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3.54亿元,景迈山5A级旅游景区等一批文旅项目提速建设。 三是深化城乡融合,持续推动重大战略落地。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筹措0.46亿元支持全市42个项目前期工作,保障战略性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6.54亿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园区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统筹安排资金12.59亿元,支持优化交通路网。助力生态环境提升,统筹安排节能环保资金5.97亿元,实施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和自然灾害综合治理等一批生态环境基础项目。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71.55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新成效。支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5.22亿元。持续深化“一卡通”专项整治,保障24.53亿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四是突出风险防控,持续兜牢安全底线。坚决守住“三保”底线,全市基层“三保”支出170.3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58.96亿元、“保工资”支出105.99亿元、“保运转”支出5.35亿元。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债务动态监控,用足用好置换政策,推进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支持融资平台改革转型。2024年按期足额偿还到期政府法定债务本息51.21亿元,有效维护政府信誉。 五是坚持综合施策,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认真落实市委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要求,扎实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持续督促整改问题99个涉及资金7.87亿元。进一步健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长效机制,修订《普洱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同比下降3%。积极推进降本增效,制定《普洱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在年初预算编审过程中审减资金2亿元。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改革,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升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各位代表,2024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防范化解风险坚决有效。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改革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多重减收和增支因素叠加,财政预算平衡压力前所未有;“三保”底线任务和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叠加,基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科学管理有待加强,财政治理效能还需提升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并采纳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实现之年和系列三年行动的决战决胜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做好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高效统筹资金资源,扎实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服务大局能力,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支撑。 (一)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持续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坚持强统筹、压一般、保重点、提绩效、严纪律,把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预算精细化、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严格政府采购计划编制融入2025年预算编制中,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增强支出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和准确性。 (二)2025年全市和市本级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3,436万元,同比减少131,266万元,下降17.6%,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剔除2024年盘活存量资源资产收入等一次性因素。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解收入等3,085,066万元,收入总计3,698,502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0,274万元,同比减少31,059万元,下降1%,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剔除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支出等一次性因素。加上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488,228万元,支出总计3,698,502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189万元,同比减少64,312万元,下降29.4%,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剔除2024年盘活存量资产收入等一次性因素。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解收入等2,932,871万元,收入总计3,087,060万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2,310万元,同比减少15,077万元,下降2.1%,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剔除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支出等一次性因素。加上债务还本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等2,394,750万元,支出总计3,087,060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7,003万元,同比增加110,149万元,增长48.6%,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67,409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增加42,209万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等254,670万元,收入总计591,673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7,147万元,同比减少129,069万元,下降24.5%,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266,813万元。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194,526万元,支出总计591,673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713万元,同比增加44,352万元,增长207.6%,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26,962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增加17,391万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等170,863万元,收入总计236,576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852万元,同比增加1,449万元,增长2.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专项债务付息增加。加上债务转贷支出、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等177,724万元,支出总计236,576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51万元,同比增加62万元,增长2.4%,增长的主要原因为股利、股息收入增加。加上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531万元,收入总计3,182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37万元,同比增加106万元,增长8.6%,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增加。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1,845万元,支出总计3,182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3万元,同比减少405万元,下降42.3%,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利润收入减少。加上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183万元,收入总计736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4万元,同比减少381万元,下降41.6%,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减少。加上转移性支出等202万元,支出总计736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43,162万元,同比增加88,270万元,增长5.7%,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分别增加39,747万元和39,315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26,656万元,同比增加70,445万元,增长4.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分别增加37,616万元和26,68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16,50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05,393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79,774万元,同比增加26,899万元,增长2.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21,009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60,398万元,同比增加20,023万元,增长2.4%,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87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19,37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95,741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在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市人代会批准本级预算草案之前,为保障市本级人员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民生支出及时到位,切实兜牢“三保”保障底线,市本级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支出、必须的基本支出和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的部分项目资金提前下达各部门,保障好经济社会发展。 (三)2025年市本级预算支出安排及保障重点 2025年,市本级将统筹各级各类资金,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和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在此基础上,坚持打破固化、提高效益,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重点保障事业发展支出。2025年,市本级(不含思茅产业园区)年初预算“三保”需求数为388,99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243,514万元、“保工资”支出132,319万元、“保运转”支出13,166万元。 三、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平稳运行。围绕年度财政收支预期目标,加强财税联动,抓好财政收入组织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多渠道筹措收入,着力增强财政服务保障能力。督促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聚焦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精准投放,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是强化财政政策落实,促进经济发展。强化上级增量政策研究学习,争取更大政策支持、更多资金倾斜。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组合使用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税费优惠、财政补助等多种政策工具,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投入力度,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风险防范化解,筑牢安全防线。强化库款调度和预警监测,坚持实行“一县一调度,每月全覆盖”调度机制,按时足额兑付到期债务本息,牢牢守住“三保”底线。持续抓好国家支持地方化债增量政策落实,积极推动融资平台退出及市场化改革转型,坚决守住融资平台“不爆雷”底线。加强地方金融组织行业监管,推进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四是强化财会监督力度,提升治理效能。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继续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决策机制。按照省级部署,统筹开展年度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不断完善“纵横贯通”财会监督工作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约束,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建议,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全力推进普洱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监督索引号530800030000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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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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