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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1/20240102-00001  公开目录:  本级财政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1-02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  号: 
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4-01-02   作者: 点击数: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三次会议文件(七)

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

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3年12月26日在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马永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及全市盘活存量资产工作的推进情况,建议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8月调整预算数67.21亿元调整为79.83亿元,比调整预算数增加12.62亿元,增长18.7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收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等333.0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由调整预算数的359.44亿元调整为412.89亿元。2023年受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停滞影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8月调整预算数327.92亿元调整为322.04亿元,比调整预算减少5.88亿元,下降1.79%。加上上解支出、债务还本付息、年终结余等90.8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由8月调整预算数的359.44亿元调整为412.89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建议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维持8月份调整预算数29.02亿元不变,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收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等324.63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由8月调整预算数的302.46亿元调整为353.6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维持8月份调整预算数76.49亿元不变,加上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年终结余等277.1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由8月调整预算数的302.46亿元调整为353.65亿元。

(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

因土地出让交易遇冷,建议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由46.4亿元调整为20.76亿元,减少25.64亿元,下降55.26%,加转移性收入、债务收入等73.73亿元,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由8月调整预算数的119,99亿元调整为94.49亿元。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由8月调整预算数90.67亿元调整为72.99亿元,减少17.68亿元,下降19.5%,加转移性支出、债务支出等21.5亿元,全市地方性政府基金支出总计由8月调整预算数的119.99亿元调整为94.49亿元。

2.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

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建议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由8.2亿元调整为4.05亿元,减少4.15亿元,下降50.61%,加转移性收入、债务收入等67.24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由调整预算数的76.69亿元调整为71.29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由8月调整预算数8.05亿元调整为3.73亿元,减少4.32亿元,下降53.66%,加转移性支出、债务支出等67.56亿元,市本级地方性政府基金支出总计由调整预算数的76.69亿元调整为71.2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建议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数3.24亿元调整为1.79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5亿元,下降4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江城县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减少1.4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由年初预算数3.46亿元调整为2.0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数2.25亿元调整为0.8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5亿元,下降6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江城县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减少1.4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由年初预算数3.46亿元调整为2.01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次不做调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次不做调整

二、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说明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说明

根据全市盘活存量资产工作的推进情况,县级盘活存量资产收入大幅增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2.62亿元,增长18.78%。在盘活存量资产收入增加的同时,2023年受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受政策性因素影响,耕占交易收入较往年大幅减少,市县两级可用财力下降,故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5.88亿元,下降1.79%。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原则及建议

1.安排原则。此次下达的再融资一般债券额度,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支持化解2023年向国务院报送的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仅用于偿还行政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拖欠企业的账款。二是用于支持化解2018年纳入隐性债务的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具体包括: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中应付工程款、其他应付款和政府支出责任中的应付工程物资款。

2.再融资一般债券额度安排建议。省财政厅下达本次再融资一般债券49.2亿元,一是分配用于化解2023年向国务院报送的政府拖欠企业账款25.9亿元,全额转贷至各县(区);二是分配用于化解2018年纳入隐性债务的政府拖欠企业账款23.3亿元,其中市本级0.58亿元,用于化解普洱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普洱市展翼置业有限公司债务,22.72亿元转贷各县(区)。根据年初按照比例测算2023年普通再融资债券额度与省财政厅下达普通再融资债券实际额度差额,市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调减607万元,加上本次下达的再融资一般债券49.2亿元,普洱市全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调整数为49.14亿元。根据市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与12月测算需求数差额,预算调减0.152亿元,加上本次分配市本级用化解普洱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普洱市展翼置业有限公司债务的0.58亿元,本次市本级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总数为0.428亿元。

(三)2023年市本级“三保”执行情况说明

截至11月30日,市本级(不含思茅产业园区)“三保”支出执行数为32.89亿元,执行进度为100.73%,其中:保基本民生17.7亿元,保工资12.91亿元,保运转2.28亿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省财政厅核定全市政府债务限额548.96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44.23亿元,各县(区)政府债务限额404.73亿元。截至2023年11月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516.02亿元,其中:市本级债务余额131.3亿元,各县(区)债务余额384.72亿元,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普洱市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

(五)其他事项

预备费的使用情况及存量资金的收回安排情况待明年再向市人代会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管理,确保实现全年收支目标

一是狠抓财税收入组织,研究增加税收的可行办法,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全力清缴欠税,在贯彻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加快落实调入资金进度,加快推进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工作,增加可用财力。三是做好盘活存量资产工作,做到盘活收入及时缴库,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项目,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四是持续做好财源培植工作,着力增强内生动力,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资源统筹,确保“三保”保障落到实处

坚持“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的原则,全面落实基层“三保”责任。一是坚持“三保”在财政预算编制和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二是持续强化监测预警;三是认真推进问题整改,加强工作解释和舆论引导;四是完善落实“一县一策”方案,细化明确防范风险等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基层“三保”工作。

(三)优化支出结构,用好有限财政资金

坚决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支出增长,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资金安排支出,坚持保重点、压一般;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按照“打破基数、统筹安排、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的原则继续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决策机制。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控预算追加事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以来,财政收支矛盾愈发尖锐,财政预算收支平衡难度加剧,面对严峻形势,市人民政府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指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确保完成全年收支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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