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汛前全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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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云南省防洪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切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全面做好2025年防汛工作,现将2025年度普洱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79-2189988(兼传真)。 附件:2025年度普洱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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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度普洱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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